浙江一家化工企业的危险废物被运至东营进行非法处置,造成了“跨界污染”,中华环保联合会要求索赔1000万元处置费。此案引发广泛关注。除了“跨界污染”之外,另一重要原因是东营市环保局作为环保行政部门“支持起诉”,成为新环保法实施后全国首例由环保行政部门作为支持起诉人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月25日大众网)
自今年1月1日新环保法实施后,由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并不鲜见。本次案件由中华环保联合会要求索赔1000万元处置费。通常情况下,对于这样的案子,当地环保部门最好的处置方式是,装聋作哑,事不关已高高挂起。毕竟是个影响当地环境的案件,如果参与其中,说不定引火烧身,因监管处置不到位等遭来麻烦。然而,东营市环保局支持公益组织起诉,成为新环保法实施后全国首例由环保行政部门作为支持起诉人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这表明了这个环保局的责任担当。
其实,在中华环保联合会起诉有关人员前,东营环保局就已联合其他部门对这一的违法事件率先介入,对相关违法事实作了全面的了解,获取了有力证据。在掌握大量事实的基础上,这个环保局如果自私一点的话,完全可以对那些违法人员一罚了之,这样不仅显示了他们有所作为,另一方面可以收入一笔不小的罚没款。但这个环保局认为,行政罚款相对较低,对污染企业的约束作用较小,不能取到应有的效果。因此,他们支持中华环保联合会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以便合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通过环境公益诉讼对违法企业和个人进行司法审判,能有效弥补行政执法威慑力不足的现状。高额的索赔可给环境污染企业一记“重拳”,提高其违法成本。从这一点上来讲,东营环保局的做法,也是一种担当之举。
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讲,虽然环境公益诉讼可以有效震慑污染企业的违法行为,但由于缺少环保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往往存在举证难等问题。缺少有力证据,即使法院受理了诉讼,胜诉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而东营环保行政部门对环境公益诉讼进行支持起诉,并为此次诉讼提供技术咨询、协助调查取证,不仅有助于解决针对企业违法行为的取证、举证难问题,而且还可以减轻社会组织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环境问题的成本,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社会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积极性,同时也表现出了政府打击环境污染行为的决心。
当然这只是一起“跨界污染”诉讼,如果东营环保局在涉及本地污染企业的环境公益诉讼中,也能支持有关方面诉讼,那更能满足民众的期待。特别是面对污染企业是当地的“利税大户”这一困境时,是不是存在一些顾虑呢?但不管怎么样,东营环保局支持本次诉讼已做了一个很好的示范,已经打破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没有事”的习惯思维,开了我国环保部门支持公益诉讼的先河。东营环保部门的做法也告诉我们,许多事情非不可为,而是不为也。只要我们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精神,关心我们身边的人和事,努力改进周围的社会环境,向不良现象进行坚决的斗争,我们的社会就一定会好起来。
稿源:荆楚网
作者: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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