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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予:编制“权责清单”需制度“笼子”透明

发布时间: 2015-02-02 14:52:56  来源: 荆楚网  作者:鱼予  进入电子报

  刚刚闭幕的广州市委十届六次全会表决通过了《中共广州市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昨天下午全会闭幕后,广州市委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意见》的主要内容和亮点。据了解,该《意见》明确了公众通过互联网平台参与地方立法等创新举措,标志着广州市全面推进依法治市。 (2月1日《南方日报》)
  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而推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依法编制市、区、镇政府权责清单,扩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度,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这无疑是广州市委晒“权力清单”又一举措,其实也是简明地向民众公布政府权力的合法来源及其范围,让政府官员时刻记住“权力的笼子”边界何在,从而实现他律与自律的整合。但笔者以为,这只是“万里长征”迈出的第一步,要真正让权力的“清单”换取市场和社会活力,让相应的职能部门在“权责清单”中,照“单”做“菜”,不越权、滥权,除了建立相应的配套制度,如奖惩、考核、审查、倒查等机制外,监督不能缺位,制度“笼子”透明才是关键,唯有如此,权“现”也能“限”权。
  其实,所谓“权责清单”也就是“权力清单”,通俗地说,就是要把各级政府和各个政府部门所掌握的各项公共权力进行全面统计,并将权力的列表清单公之于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它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无疑有着重要作用。但不可否认的是,多年来,很多政府部门超越法定权限,让权力过于“张扬”, 尤其在行政审批等问题上该管的管、不该管的也管,擅自设定行政许可,因而使得行政审批过多过滥,不但束缚了市场活力,而且形成了事实存在的权力寻租,侵害公民权益,损害社会公平,也削弱了市场自身的调节功能。“权责清单”制定,表明了政府愿意接受公众监督的基本态度和决心,但为了避免形式大于结果的权力过度扩张滥用,“死灰复燃”或以变相的方式“禁而不绝”,监督的得力和“透明”是保障。
  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勋爵有句名言说“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其实腐败,说白了,就是权钱交易。而“权责清单”编制是把该归于社会的权力还回去,源头上断了权力寻租的来源,让企业、民众找政府办事简单容易,可以手持“清单”理直气壮。但实践证明,理想和现实的往往有一定的差距,在多地试行的“权力清单”中,由于违规用权的监督问责机制缺失,部分行政部门权力肆意膨胀、为所欲为,出现异化。如“红顶中介”的衍生;出具一个证明要跑很多部门的事例不在少数。这实则是民众对“权责清单”的范畴,实行权力清单制度模糊不清,不能很好的维护权利,有效地监督公职人员行为。因此编制权责清单需制度“笼子”透明,让百姓了解清单中公职人员应如何行使权力,揭下权力的神秘面纱,打开权力封闭运行的“暗箱”,将权力的行使过程公之于众。
  毋庸讳言,“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权责清单的编制、使用、有效运行不可能一蹴而就。就像有专家所说“改革越是深入,就越要触动利益格局,越面临方方面面的阻力。”而这一过程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又要让权力“看得见的手”来一次重新雕塑,这势必需要“壮士断腕、刮骨疗伤”决心和勇气,从实际出发,在实践中不断创新,不断完善,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用强有力的惩罚机制,让权责清单权“现”更“限”权,从而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一言以蔽之,从本质上讲,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就是对行政权力自我削减和清理,打造一个制度的笼子,推进政府改革和廉政建设的一个重大信号。笔者以为,要防止“边减边增”和“明放暗不放”等权责不清的问题,需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让长期以来沉疴顽疾“潜规则”变成“明规则”,真正到达治标又治本。
  稿源:荆楚网
  作者:鱼予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关键词:广州;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