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原经理张新华贪腐3.8亿元被判死,广东物资集团原高管陈东涉嫌挪用公款2.17亿元,广州土地开发中心原土地征用与整理一部领导黄华辉涉嫌受贿8000多万元……“低调而疯狂”的官员职务不高却长年贪腐,如今一个个被揪出来,衔接成新的反腐图景。昨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福成在“两会”上做工作报告,公布去年查处处级干部77人、厅局级干部20人,重特大渎职案涨了近七成。(2月5日《新快报》)
“高薪”并非“廉正”的充要条件,很多国企老总都是高薪,但也没有保证其不会贪污,反而胃口更大。现在所提倡的“高薪养廉”,其中的“养”字就着实耐人寻味。为何“养”廉?“廉”难道不是一个公职人员的基本操守吗?作为人民公仆做着自己的本职工作,为何要用“养”字?国家是培养廉正的公务员为民做实事,而非“养廉”。
“高薪”和“廉正”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根本无法混为一谈。真正廉洁的人,都是人品正,不贪婪,心宁静,生朴素,给不给他高薪,他都能保持廉洁。如果说有了高薪才廉洁,没有高薪就不廉洁,那么这种只有贪念没有自控力的人,即便给了他高薪,他也一样不会廉洁。看这些国企的老总,他们的工资低么?是因为低工资才去贪污的吗?非也!心有贪念,欲壑难填!
“廉正”的条件不应该是“高薪”,而是全心全意为党人民服务。我们承认能力有大小,不同的岗位有不同的待遇,但那不是比群众过得体面的高薪,而是等级差距,是可控的合理的级差。性不正,贪不止,人如果失去了信仰,失去了党性,再多钱也培养不出一个好官,“高薪”永远无法满足他们内心的贪婪。
东汉开国皇帝刘秀说过:“人苦不知足,既得陇,复望蜀”。一个富有四海的皇帝尚且如此,区区的“高薪”又怎能填的满贪官们失去控制的欲望之渊。清朝的养廉银也很多,可是贪官照样“倍出”,造成清朝的覆灭。一个官员如果他道德观念淡薄、如果他没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那么他无论在什么样的制度下也会贪污腐败。
“良币”理应驱逐“劣币”,只有将所有腐败的人员“连根拔起”,才能避免“割韭菜”一样的腐败增长,让真正努力干活的人得到重用,官职提拔由能力大小和百姓之口决定,才更令人信服。人要有责任才能为正义发声音,虽微小也要力顶,国家、社会会随着制度的健全和人民文明的整体素质提高而变得更加理性。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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