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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建生:惠民资金咋成了个别干部“觊觎”的目标
发布时间:2015-03-23 09:10:05来源:荆楚网

  “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地方存在危房改造资金被基层干部非法侵占的情况,国家惠民资金被“雁过拔毛”。例如:地处滇桂黔石漠化连片贫困区的贵州长顺县代化镇,首批危房改造款下拨后,镇干部赖某就授意5名村干部,向获得改造款的92户农民索要“辛苦费”近22万元,平均每户获补资金中有近2400元需“上缴”。(3月22日新华网)

  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把群众生活质量的高低作为检验执政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准。在我国,由于地区间经济、文化方面的差距,到目前为止,仍有部分群众的生活水平低于全国人均标准。特别是一些地区的群众还住在粗糙、简陋的危房中,随时面临房屋倒塌的危险,改善他们的居住环境刻不容缓。为此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下发了危房改造款,用来帮助群众进行危房改造,早日住进宽敞、明亮的新房。

  危房改造是国家重要的民生工程。危房改造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而作为危房改造最主要的帮扶形式,危房改造资金也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在某种程度上,这也是实施危房改造的群众的“救命钱”,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如数将这笔钱交到群众手中,不应该以各种理由进行截留。否则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肃处理。

  通过记者的调查走访,我们不难发现,极个别基层干部无视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无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竟然打起了惠民资金的主意,对惠民资金任意截留,变为己有,甚至巧立名目,挪作他用,数额特别巨大,影响非常恶劣,一些干部截留的款项已经达到了群众应得款的一半左右,着实让人“叹为观止”。

  惠民资金成了个别干部“觊觎”的目标,有其特定的原因。首先是一些干部宗旨意识淡薄,想问题办事情完全从主观意识出发,处处以自我为中心,忽视党纪国法的存在。其次,一些主管部门对惠民资金的使用监督不力,什么事情都交到基层去办,不注重信息的反馈,给这些基层干部以可乘之机。第三,一些干部由于长期工作在基层,特别是一些不发达地区,经济待遇偏低,使一些干部产生了心理上的不平衡,加之一些侥幸心理的存在,从一件件小事开始,最终走上了侵吞公款的违法犯罪之路。最后,就是一些基层群众缺乏用必要的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面对一些基层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敢怒不敢言,甚至认为“有事不如无事好”,默认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从而助长了这些人侵吞惠民资金的“野心”。

  惠民资金是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住房困难群众的关心,任何人都无权私自挪用,更不能“雁过拔毛”。只要全社会积极行动起来,加大宣传力度,普及法律知识,营造“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让个别的胆大妄为的基层干部失去生存的土壤,就一定能够有效遏制惠民资金被截留挪用的情况。同时,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公安机关要通力配合,严查那些截留惠民资金的当事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使危房改造款真正发挥作用,将改造款“完璧归赵”,让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

  稿源:荆楚网

  作者:宋建生

(作者:宋建生  编辑:沈素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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