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新疆区纪委对12起乡村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进行了公开通报。(3月27日人民网)
十八大以来,在中央反腐的高压态势下,贪腐事件确实得到了有效遏制,取得的成效有目共睹。但我们也不能忽视,仍然有极少数人完全无视各项规定,根本不把党纪国法、制度规定放在眼里,知法犯法,顶风违纪,严重败坏了党员干部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对司法公信力和法治权威性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害,影响极坏。
《汉书.王尊传》中提到:“明慎所职,毋以身试法。”当前形势下,仍然出现了类似新疆12起乡村干部损害群众利益以身试法、顶风违纪、身陷囹圄的典型案件,足以说明了我们在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遇到困难挫折并不可怕,关键是以什么样的态度来面对、来处理。对于严重败坏党员干部形象,令法律失尊、令政府蒙羞、令正义受损的害群之马,必须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依纪彻查严处,决不姑息、决不袒护、决不手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习近平同志在之前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又一次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为契机,自觉对照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表现,逐条进行自查自纠,真正做到对党忠诚,严守底线,心存敬畏,谨言慎行,保持定力,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追求、一种常态,全力争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表率,力争杜绝违法违纪、损害百姓利益的事情出现,从而为依法治国奠定良好的政治基础和政治保障。
依法治国没有“法外之地”,即便是在偏远的边疆基层。任何在正风肃纪、严惩贪腐的高压态势之下顶风违纪、视规矩为儿戏者,必将“身陷囹圄”、受到严惩。
其他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此事为鉴,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带头严格执行作风建设的各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杜绝作风漂浮、简单粗暴、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的出现,转而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凝聚民心,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稿源:荆楚网
作者:霍计武
(作者:姬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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