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怀来县委副书记、县长李玉清因,不能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等原因,经张家口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并依法罢免其县长职务。这一典型案例提醒官员:申报个人有关事项,不能再向组织提供“假情报”了。(4月5日新华网)
1994年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财产申报法》正式列入立法规划和1995年4月20日中办、国办联合发布的《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标志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建立与起步。2010年中办、国办规定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告14个方面的个人有关事项,则使报告内容进一步细化。然而,由于“只填报不核实”,致使一些官员对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态度不端正、填报不严肃;少数领导干部心存侥幸,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督效果,或者说使其变成了一种形式,失去了本来的意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增加了按比例核查措施,建立了“凡提必查”制度,完善了对核查结果处理政策,从而这项制度的监督暨反腐作用日渐显现。
是否如实申报,是对官员忠诚度的考验。没有按照组织要求实事求是地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无非有两种情况:一种是重视不够,不认真,填报时粗枝大叶,有漏报。这反映了一个干部工作作风问题。连个表都填不好,如何能认真做好工作?另一种是瞒报,即把自己“有问题”的个人事项有意不报,怕被组织抓住尾巴,这是对组织不忠诚的表现。以上这两种情况,显然都是不可取的。
是否如实申报,关系到官员个人的前途。实际上,去年以来官员个人有关事项集中填报工作结束之后,随之实行的随机抽查核实和重点抽查制度,以使一些官员因瞒报尝到了“苦果”。去年,中组部抽查核实中管干部、省部级后备干部等1550名,各地各单位抽查核实厅局级、县处级领导干部60170名,对因瞒报或核查中发现问题的5名拟提拔中管干部被取消提拔资格,数十名厅局级、县处级考察对象也被取消提拔资格。在这种情况下,是如实填报还是隐瞒不报,就需要官员很好地掂量了。
是否如实申报,检验官员廉洁自律情况。以湖北为例,该省2014年共抽查核实了1896名领导干部,其中200余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被责成作出书面说明或受到批评教育,10名拟提拔县处级以上考察对象被取消提拔资格,6名省管干部移交省纪委调查处理,在当地领导干部中产生了很大震慑。也就是说,通过抽查核实,对“干净”做官起到了倒逼作用。这也提醒官员,在选择廉洁自律还是以权谋私上,不能再“任性”了。
根据去年12月中组部的安排,全国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目前已基本完成了个人有关事项的集中填报工作,各级党组织和组织部门将深入推进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包括:将随机抽查比例由3%-5%提高到10%,突出抓好重点抽查,实行干部“凡提必查”制度。同时,建立干部诚信档案,研究细化抽查核实结果处理政策,强化责任追究,加强检查通报,以进一步强化抽查结果的运用。相信,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将逐步形成中国特色的“阳光法案”,让其真正成为从严监督管理干部暨反腐败的达摩克利斯利剑。
稿源:荆楚网
作者:侯文学
(作者:沈素芬)
编辑: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湖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