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资、编制在原单位,却在另一个单位工作,这种特殊的人才流动方式被称为“借调”。借调对促进人才流动、提高基层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能力具有重要作用,但随着近些年借调人员频繁增加,借调手续不完善、借调时间过长、借调形式也变化多样,由此滋生新型机关弊病和隐性腐败问题。(4月29日《人民网》)
如今借调似乎成为一种司空见惯的流动形式。一种是上级单位因临时组建活动小组或欠缺某种才能的人员,从下级单位抽调优秀人员帮助完成专项工作。另一种是基层干部宁愿被调走。无论是想得到尽快提拔,还是考虑基层条件艰苦,路途不便等因素,自愿借调往往占更多成分。随着借调愈演愈烈,容易造成下级单位人才流失、缺血现象严重。同时不了解借调人员是否在编在岗,为吃空饷创造了弹性空间。对于被借调人员来说,无论情愿与否,原单位职务晋升、考核获奖等都要靠边站。瞻前顾后、患得患失、“自带干粮替人打工”造成工作与福利不匹配的尴尬局面。当被借调人员成为主力时,导致本单位“人浮于事”。再次,当借调手续不规范,仅凭领导一张嘴时,使得借调成为权力寻租的“温床”。被借调人员不仅凭本事,更多是靠关系。一些有门路的为了留住关系、职务升迁不惜重金向授。让借调成为空中飞人的通道,带职现象、裙带关系很多,成为另一种形式的腐败。
面对借调多发趋势的上演,亟需制度约束和法制规范。首先完善借调手续,明确借调期限,通过一系列规则和章程让借调纳入制度的范畴,使行政人员流动真正实现规范化、法制化。避免因走后门而造成权力寻租的可能。其次,科学确定机关人员编制,适当增加工作任务繁重的职能部门人数,以事设岗、以岗定人,建立动态信息管理机制。真正实现人岗相配、编制相当。同时要注入年轻血液,确保人员结构稳定性。再次,注意提高基层的福利待遇,让地方留住人。选拔要更倾向于有基层工作年限的干部,激发基层人员工作积极性。当然,政府部门要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转变政府职能,避免人浮于事、懒政歪风。
尽管借调存在种种负面效应,但我们不能因噎废食否定借调存在的合理性。通过硬性规定,及时踩刹借调里的歪风,让借调真正走上制度化轨道,严肃编制纪律,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稿源:荆楚网
作者:乔鹏
(作者:姬学涛)
编辑: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湖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