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在南京市秦淮区友谊河路石杨路路口发生一起惨烈车祸,一辆闯红灯宝马轿车将一辆马自达轿车撞成两节,造成两人当场死亡。南京交警发布事故通报,车祸事故现场未发现毒品,肇事嫌疑人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拘。(6月22日《新京报》)
一起车祸在十分惨烈的情景中拉开序幕,立即进入了众说纷纭的质疑。而有些质疑并非一起车祸必然具备的疑点,或者说不属于舆论提质疑的常规范围。然而,在事发后的相关信息中,不但涉及到超速和闯红灯的车祸要件,还牵出了“白色粉末”和“有没有驾照”的问题。当南京交警方通报肇事者并非醉驾或毒驾,驾驶证在有效期内,白色粉末为“玉米粉”时,又引起了对肇事者是不是被“掉包”的疑问。
其实,围绕着“白色粉末”、“掉包”等问题的质疑,已经显得反常了。可见,公众在急于了解这起车祸原因的同时,也在考验相关部门的公信力。而南京交警发布的事故通报,恰恰给人“有利于”肇事者的结果,因而引发社会进一步广泛关注。
不得不说的是,车祸发生后最先的相关信息,迎合了公众对宝马车的联想,某些在一般车祸中不一定具备的情节,放到宝马车上是让人宁愿信其有的。因此,当南京交警在事故通报中基本排除时,特别是通报对车速的描述“确实要比身边车辆快一些”,难免让人产生警方是否存在立场先决的猜疑。因为,在车祸视频中,肇事车辆风驰电掣般的画面,给人的感觉确实不像“比身边车辆快一些”。由此及彼,就造成了对警方其他调查结果的怀疑。
说起来,大多数人都没有亲临现场,对这种严重车祸的情况通报,不听相关交警部门还能听谁的?然而,现实中经常演绎着“狼来了”这个寓言故事,有些失败的危机公关,让相关部门扮演了说谎的孩子,以至于在“狼”可能真的来了的时候,人们也怀疑其真实性。那么,这次南京发生的惨烈车祸,南京交警发布的事故通报,是“狼来了”还是狼真的来了?相信相关部门在进一步调查中,会给出符合事实的最终结论。
那么,对于这起因闯红灯造成对方车辆二人死亡惨烈车祸,“狼来了”还是狼真的来了还很重要吗?按照相关法律,如果南京交警发布的事故通报,对有些疑点的排除属于“狼来了”的假话,那么,肇事者在这些疑点下,可能面临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指控;如果南京交警发布的事故通报符合事实,那么,是真的“狼”来了,肇事者最多受到交通肇事罪的追责。但前者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后者仅仅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舆论对车祸真相紧追不放,一方面是质疑相关部门的公信力,另一方面是出于对肇事者的愤怒,希望严惩这种对公共安全存在着极大隐患的行为。这就使得对这起车祸的定性至关重要。但是,就目前关于这起车祸的情势而言,用于质疑或释疑的成本,大多不在真正的破案上,而是纠缠于一种舆论对势。
在这种情况下,我觉得南京交警方应该在事故通报中,更具体地反映客观事实,甚至在有关情节的来龙去脉还不十分完整时,不必急于下结论。比如对车速的认定,“确实要比身边车辆快一些”的表述,似乎不够严谨和专业。希望南京交警方在对这起车祸的处理过程中,用事实打消公众的疑惑,对提高政府部门的公信力起到积极作用。
稿源:荆楚网
作者:知风
(作者:沈素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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