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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林:要让“扶不起”变为“讹不得”
发布时间:2015-07-28 16:10:59来源:荆楚网

  碰瓷,原属北京方言,这是一种较为古老的街头骗术。最初是指一些人在出售瓷器时暗做手脚,致使路过的人一碰就碎或者没碰就碎,然后借以敲诈。“碰瓷”现象伴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流传,不断演化。如今一些人竟把它当成了发家致富的“工作”,他们叫“专业碰瓷党”。

  “被撞车”、“碰瓷”、“不敢扶”可以说是道德滑坡的代名词。有人说,此类事件引发的关注,正是我们对公民道德信仰匮乏的焦虑和重建道德纽带的渴望体现。我们必须承认,“不敢扶”已经成为道德“潜规则”。即使是好心人、热心人也存在着“不敢扶”的问题,这难道是“道德风险”吗?网民套用一句股市名言说:做好事有风险,学雷锋须谨慎。一方面出现“不敢扶”现象,另一方面出现搀扶而吃官司或赔钱现象。惹不起总躲得起吧?有时躲也躲不掉。“被撞车”、“被碰瓷”,只好“花钱消灾”,这是在受伤的社会道德上划了一刀,也是在尚不健全的法治上划了一刀。

  早有人指出:道德“碰瓷”撞出法律“碎片”。截至目前,法律在这一方面是“支离破碎”的,至少法律在界定是否“碰瓷”、如何保护热心人搀扶行为以及对“碰瓷者”的惩处上尚是空白。早有人呼吁,道德“摔倒”,要用法律“搀扶”。法律法规要成为道德建设强有力的支撑。法律法规如何与道德建设“接轨”为道德建设“护航”?法律法规如何更好地发挥向善导善功能?这些更值得反思与探索。

  法令不彰,信仰难行。破解“扶不扶”的难题,必须先靠法律扶起道德。只有在法律能够充分保证好心人做好事不被反诬的情况下,才能让社会公众放心大胆的听从道德的召唤。法律在此类事件中不仅要保护善者的合法权益,还应当对此类讹诈行为追究法律责任,对事件过程中涉嫌欺诈、殴打、侮辱、威胁等行为的当事人提起诉讼。政府机关、法院在处理类似事件中要站在法律的角度,而不是维稳的角度,被讹诈的当事人也要敢于拿出勇气运用法律反击讹诈者,一次妥协忍让、息事宁人事小,但其造成不良示范则影响极大。

  在我们谈论如何提升道德之前,请让作为底线规则的法律先充分发挥作用,只有法治到位了,保护善者的行为,惩戒恶人的劣行,才能撑起道德的蓝天,让善者畅行,让恶人无路。

  稿源:荆楚网

  作者:马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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