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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灿:“能上能下”彰显选人用人新风向
发布时间:2015-07-29 15:11:45来源:荆楚网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人民网7月29日)

  《规定》要求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准用好,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相形见绌的干部调整下来,以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这是新时期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和制度抓手,对促使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完善从严管理干部制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长期以来,由于缺乏制度性的安排,导致领导干部一旦任职达到某一行政级别,无论是否称职,除非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行政级别一般不会下降。这就使得本应上下通行的干部管理“双车道”变成“单行道”。时间一长, 既容易形成“论资排辈”窠臼,严重危害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阻碍优秀干部“脱颖而出”,也严重影响了干部队伍的质量,造成了部分单位机构臃肿、办事效率低下。更为严重的是,一些消极为官、尸位素餐者,虽然不能胜任相关岗位的工作,但因为没有违法违纪行为,仍然“稳坐钓鱼台”,这对于真正干事创业的干部来说无疑是不公平的。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能上能下”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关键环节,而促进干部“能上能下”的关键是如何解决“能下”的问题。只有建立一个干部“能下”的机制,才能把整个干部队伍激活。干部只有“能下”了,才能腾出更多位置,把更优秀干部选拔到工作岗位,才能实现真正的“能上”。因此,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领导干部,要坚决依照《规定》进行组织调整。同时,各地应以《规定》实施为契机,通过建立健全激励、奖惩、问责等一整套富有生机和活力的干部选任体制机制,使干部真正实现“能上能下”,最终促进干部为官有为、干事创业,促进弊绝风清、优胜劣汰、积极进取、高效廉洁的良好政治生态形成。

  我们坚信,通过盘活干部队伍管理“能下能上”的这盘棋,真正把“为官不为”的干部放下去,把“为官敢为”的干部提上来,必将树立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的新风向,也必将成为治理“慵懒散”顽症的一副良药!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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