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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戈:“能上能下”倒逼“有位有为”
发布时间:2015-06-28 17:52:52来源:荆楚网

  6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强调,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最根本的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要坚持推进制度改革,通过激励、奖惩、问责等一整套制度安排,保证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

  长期以来,干部人事制度中就存在“能上容易,能下很难”的弊病,一些地方的领导干部自恃钻进了保险箱,端的是铁饭碗,成天在其位不谋其政、不干其事、不尽其责,做起了混事官、太平官、老爷官,“清茶报纸二郎腿、闲聊旁观混光阴”成为他们的生动写照。

  “能上不能下”由来已久,弊端重重。“能上不能下”始于苏联时期,当时的社会主义国家普遍存在“能上不能下”的惯例。这种机制虽然在一段历史时期中发挥了相对积极的作用,尤其是在“文革”浩劫之后,最大限度地稳定了干部队伍的“军心”。但同时,这种机制也造成了诸多弊端,它既容易形成“论资排辈”窠臼,严重危害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阻碍其他优秀干部的“脱颖而出”;也严重影响了干部队伍的质量,违反了政府“精兵简政”和“效率第一”的宗旨要求,造成了官僚机构臃肿,办事效率低的“病症”;更为重要的是,它容易加重了干部队伍“无作为式”的权力腐败,甚至会诱导“跑官要官”现象的出现。长此以往,作为“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队伍状况将不堪设想,“亡党亡国”恐会梦靥成真!

  “能上不能下”根深蒂固,盘根错节。一方面,是观念的原因。传统的“官本位” 价值观念和社会心理依然是干部能上不能下的深层次原因,干部喜欢以官为本, 作为判断荣辱、 价值甚至是非的标准。另一方面,是体制的原因。干部“能上能下”的制度体系不够配套和完善,考核的标准难以把握, 考核方法不完备。同时, 还有风气的原因。一些地方在用人上的唯“亲”、唯“情”、唯“势”、唯“利”等不正之风严重,严重影响和干扰了干部“能上能下”的实施。

  “能上不能下”沉疴当治,势在必行。去年的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结果显示,排在“干部任职制度”首位的就是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可见“能上不能下”问题已经到了不得不解决的地步!十八大报告提出“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十八大后,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不仅出台了从严治党《决定》,而且密集修订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新规,出台了新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政绩考核、选任监督、个人报告、裸官监管等配套规定,旨在完善用人制度,为官场祛污。同时,进一步畅通“能下”的渠道,加大对违规官员的惩处力度,十八大以来,已有多名违纪的副省级官员遭遇了“断崖式降级”,切实有效地震慑和整肃官场用人歪风。

  “能上能下”重在“能下”,难在落实。解决干部“能上能下”的关键环节在于“能下”的问题,其核心是整治当前干部中普遍存在的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突出现象。此前,中央也有关于干部队伍“升降进出”的相关规定,但是落地效果不佳,特别是在干部“能下”的问题上收效甚微。此次,党中央以问题为导向,出台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专项规定,向官场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开刀”,其目的就是要建立“能上能下”机制,形成“能上能下”常态,让“有位者”有危机,让“有为者”有希望,真正形成以“有为”换“有位”,以“有位”促“有为”的良好局面!

  期待,在“能上能下”机制倒逼下,我们的领导干部能够真正做到“有位有为”,在“四个全面”的生动实践中奋发有为!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弋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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