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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金伶:小官巨腐缘于微权力“失控”
发布时间:2015-08-12 11:24:46来源:荆楚网

  一个镇的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就可挪用公款8个多亿用于自己理财。一个贫困县的财政收入才4个多亿,可一个股长就能轻松挪走近一个亿,还能成功外逃他国多年。(央视网8月11日)

  十八大以来,中央采取铁腕手段,不断深入开展反腐斗争,并取得了不错的成果。三年来,一批批腐败分子纷纷落马,仅省部级以上“老虎”就达到百人,“苍蝇”级“蛀虫”的数量更是不在话下。中央对腐败行为“零容忍”的态度,显示了从严治党的决心,使政坛风气为之一新,更增强了人们对反腐斗争的信心。不断深入开展反腐败,驱除身边“蛀虫”是老百姓最迫切的期待。笔者同样认为,挖出那些级别高的“老虎”固然畅快,但是治理微腐败、管住微权力,在这场反腐攻坚战中也同样重要。

  俗话说“县官不如现管”。这句话在“权”和“利”的博弈中更加贴切。不管是镇上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还是小股长,亦或是村“两委”干部、社区干部,虽然这些人的职位低,但权力却不小,作用更是不可忽视。他们工作在最基层,管的却是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他们职位不起眼,却是国家施行普惠民生红利的“中转站”;他们的权力不大,却是扮演着“散财童子”的角色。试想,一旦让这些“微权力”失去了约束,那么必然导致腐败。一个小小的农村服务中心的主任,竟然就可以有权力能调动8亿多资金用于个人理财;一个小股长能够挪用资金一个亿的资金进行赌博,更让人想不到的是,他们的行径居然都是长时间没被发现,可见监管的缺位。并且结合近几年查处的大量基层腐败案例,大多呈现相似的乱象和症结,这值得有关部门深刻反思,是时候采取针对性措施对失控的“微权力”加以治理了。

  防止“微权力”失控,一方面要加强“县管”们的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自觉摒弃“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思想和“都这么干,查不着我”的侥幸心理,做到自觉、自律、自省、自警。另一方面,要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健全监管机制,避免让监督形同虚设,堵上权力滥用的空间。只有制度的“篱笆”扎牢了,微权力才不会失控,才能变得规范有序,才能沿着公共利益、公共服务的轨道运行下去。

  稿源:荆楚网

  作者:董金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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