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有网友反映称,江西萍乡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原萍乡市旅游局)在武汉宣传萍乡旅游,派发了两万份“凉民证”,引起争议。8月21日,该委员会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证实,为宣传萍乡旅游,萍乡市旅游局今年6月份在武汉发放过“凉民证”,不过,只在武汉发放过,而且只发过一次。(8月21日澎湃新闻网)
一个地方为宣传当地旅游资源,给百姓发放一张凭证给予一定的优惠,这并不可非议。但江西萍乡所发的这张惠民证因名称叫“凉民证”,与抗日战争时期日伪所发的“良民证”有谐音,而且“凉”字也隐含着把百姓“凉起来”的意思,更是引发了媒体的广泛舆论。有的认为是一种商业炒作行为,有的觉得是对百姓的不敬,有的说是对时代的一种侮辱,但无论公众对“凉民证”持有何种看法,只能说明,萍乡肯定在派发“凉民证”的事件上要“火”上一把,以后只要说到萍乡这个地方,公众必定会把“凉民证”联系起来。
其实,为百姓多办实事,给百姓多创造点优惠政策并没错,通过适当的宣传提高地方知名度也没错,但此次萍乡却通过派发两万份“凉民证”方式,对当地旅游资源进行宣传,且因为“凉民证”在字面上与中国的文字、历史和传统习俗有太多的“不雅”之处,让人觉得有点生涩与别扭,这种有悖常理的广告方式的确是让人难以接受。一张说到底是让百姓去武功山纳凉避暑的优惠券,为何偏偏要取这个似是自我抹黑且具有负能量的“凉民证”之名呢?难道当地的官员想不到用其他比这个名称更为优雅和具有正能量效应的名字了吗?
作为政府部门,宣传当地的形象,不管是采取何种行动还是采用何种标新立异、吸人眼球的名称,都应当以推动社会正能量为主线,决不能用“自黑”这种自我嘲弄的不文明方式。“自黑”的宣传效果,只能是让公众对此感到十分生厌,只能是使萍乡这个名字变“黑”没有了任何光彩。公众和媒体对此事件的广泛舆论,其实就是看透了当地政府不过是想玩这种不光彩的“伎俩”,他们不管是如何出名,是香名还是臭名,只要达到了出名效果再说。很明显,这本身就是一种利欲熏心的表现。
应当说,地方政府出台一项好的惠民政策,需要广泛进行宣传,才能让政策家喻户晓,深得人心。但政策再好,如果宣传不到位,方法不妥正,群众不了解,执行起来就会大打折扣。萍乡通过发放优惠券的方式,鼓励百姓到当地武功山纳凉的优惠政策,本意应是让广大普通百姓了解这一政策的好处,让更多的当地百姓从中受益。但却因为这张优惠券的名称问题,引起公众一片哗然,必定是对政策宣传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虽然以谐音常用语获得更好的广告效应本无可厚非,但是用作谐音的字语,应当是既家喻户晓又是人们喜闻乐见的,决不能是公众所厌恶和反对的,或是表示耻辱中国人民道德与良知的隐含字语,以伤害民族感情为代价获得的广告效应,这必然是公众所不允许的。如此恶意用臭名“自黑”方式绑架公众视听的广告效应,实质上就是绑架了打造民生工程的原本之义,肯定是要受到广大人民的强烈谴责。
发展地方民生工程,让普通百姓广泛享受到政策的优惠,就是要让当地悠久文化的“血脉”源源不断地向未来岁月流淌,从而滋养着当地广大百姓。政府应当要做的是,真正做大做强做实民生工程,让人们真正看得见摸得到享得到,而不是刻意地追求广告效应。尽管做些有益的广告会带来一定的经济效果,但如果把广告做出格了,走向了广告效应的反面,必然是得不偿失的事。
稿源:荆楚网
作者:林志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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