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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予:招投标怎成“权力自肥”游戏?
发布时间:2015-09-20 17:19:22来源:荆楚网

  近日,国家级贫困县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巴东县传出一条重磅消息:一名落马干部任职乡镇时操控招投标敛财,投资300万元的“小项目”,他一人吃掉了50万元“回扣”。(新华网9月19日)

  “投资4500多万元的巴东县平阳坝河堤工程,建成后不到两个月就被冲垮”,豆腐渣工程烂了,“拔出萝卜带出泥”官员也倒下去了。一个令人嘘唏不已,多名科级干部涉案的串标、围标、卖标事件浮出水面。这样故事或许人们已经听得太多,但像如此,任职乡镇时就能操控招投标敛财,在投资300万元的“小项目”中,可以拿到50万元“回扣”的“登峰造极”式的工程腐败,几乎要击破我们每个人心理极限。诚如网民所问,招投标还有多少见不得光的黑幕?既然是招投标,缘何成了一些领导干部“权力自肥”游戏?

  何为招标?它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而且按照政府招标程序,大致分为12项,其中在公告或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由评标委员对投标文件评标;依据评标原则及程序确定中标人等三项可谓是严格规定。然本案中邓明甲居然能在行贿人重金酬谢许诺后,通过打招呼、递条子、专家比对暗记的方法,使行贿人中标。暂且不论招标中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何在。试问,招投标活动中的围标串标行为如此猖獗,监督制约,监管部门到哪儿去了?难道招投标过程中,监督部门只是象征性参与监督,“挂羊头卖狗肉”,甚至为投机者披上合法外衣?

  俗话说“无利不起早”。其实,近年来,在一些地方“招投标”的诟病,已然成为部分领导干部贪腐的一个幌子或一块遮羞布。在招投标中,无论是程序的操作还是结果的运用,都操纵、操控在某些官员的手上,谁能中标,谁不能中标,“业内人士”一看便知,“招投标”也成了一些人弄权、徇私的工具,更成了忽悠群众、蒙蔽百姓、欺上瞒下的代名词。像报道中的邓明甲一样,在利益的驱使下,奋不顾身给商人创造一切机会,俨然把自己管辖的“一亩三分地”当成了自己的权力自由王国和封闭的土围子。试想,如果交警接受贿赂,那条街交通会怎样?矿山老板和地方官员投桃报李、心照不宣,他们能从哪里把凭空多出来的潜规则成本消化掉、赚回来呢?自然要狠挖矿山资源潜力,在矿工利益、安全投入、环保投入等方面能省一点是一点。那么有了300万VS50万腐败隐患,投资4500多万元河堤工程不被冲毁才怪。

  有道是,权力是把双刃剑,尤其是对于一些涉及巨额资金运转、往来的重点部门、重要岗位,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尤其需要看紧、管好,否则,一旦失去监督,极容易失范、越轨,而沦为官员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工具和手段。报道中的诸多招投标,之所以能成为“权力自肥”的游戏,大行其道,招摇过市,不但折射出一些官员拥权自重的“诸侯”心态,更说明当权力可以商品化,转化为商品货币时,极容易演变成官员与商人各有所图狼狈为奸的官商勾结。为此,惩罚的板子除了重重地打在官员身上,打在拥有公权力的人身上,更要打在招投标的监管机制上。方能让官员明白,自己只是公正地履行“裁判员”的职责,而不要直接间接的“下场参赛”。

  预防、打击工程腐败已是一个历久弥新的话题,因为在工程建设领域,早就有一大批的腐败分子因此而落马,而有关部门针对日益严重的工程腐败,也出台了很多的办法和规定,且经常强调、不断重申,已然构筑了一道严密的反腐败工程体系。但利润太高、诱惑巨大,依然会让权力“出轨”。鉴于此,笔者以为,要遏制“招投标”敛财,首先要公开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使其没有乱用、滥用的机会。其次,健全监督机制,既要注重全过程监督,更要把监督延伸到各个环节。最后,减少政府对工程的干预,建立一套保证招投标规范运作的制度和规则。或许多管齐下,官商勾结的情景剧才不会再次上演。

  稿源:荆楚网

  作者:鱼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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