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两天,华中农业大学贴吧里有学生发帖称:贫困生认定要查询过去某一段时间内校园卡食堂中餐、晚餐的消费记录,据学生推算,想要获得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或者助学金的学生,女生中晚餐的消费要低于6.2元,男生要低于7.2元,否则就会被取消已经认定的贫困生资格,相应的助学金也将被取消。(10月13日《武汉晚报》)
想被认定为贫困生,获得助学金,食堂消费水平成为助学金评定参考依据。近日,华中农业大学的这则消息引发了社会热议。可以理解,华中农大出台这一新规的初衷,是想确保国家助学金真正用到那些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头上,以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但将在学校食堂消费的水平作为贫困生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吃饭开销超标的学生或将无缘获得国家助学金,这就值得商榷了。
首先,将食堂消费水平作为贫困生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于法无据。根据媒体报道,华中农大《文法学院2015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定稿)》中,享受助学金的基本条件与停止发放国家助学金的情况中并没有提到要考察学生食堂消费情况。笔者又查阅了2007年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制定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第2章第6条“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中一共5条,均未要求考察学生食堂消费的情况。
其次,将食堂消费水平作为贫困生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以偏概全。众所周知,开放的大学校园里,学生的家庭条件、饮食习惯、个人偏好各不相同,有选择在食堂进餐的,也有选择在校外餐馆吃好一点或者直接叫外卖的,还有为了身材苗条刻意节食却在衣着化妆品方面花钱大手大脚的,各种情况不一而足。出现家境宽松的学生比贫困生在校食堂消费水平还低的情况,甚至发生贫困生“挤出效应”也就不足为奇了。因此,简单地以某个时间段食堂消费水平作为助学金评定的参考依据既不科学,也不公平。
再次,将食堂消费水平作为贫困生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导向错误。大学生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未来社会的中坚力量,他们的身体素质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我国的国民素质。时代已经走到不仅倡导吃饱还要吃得营养健康的今天,包括贫困生在内的大学生们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希望吃饱甚至适当吃好一点,不仅是对自己的身体负责,从长远来讲,也是对我们这个国家和社会的未来负责。如果人为一刀切地划定食堂消费的标准,势必带出规则制定者始料未及的另一个问题:学生为了有参评助学金的资格而刻意节省本不应苛减的饭费。
国家设立助学金的宗旨,是用来资助高校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各大高校的生源构成不一,家庭条件有好有坏,科学制定助学金评审的标准确实不易。如何将国家的政策关怀,让符合条件的贫困生更充分地享受到,把好钢用到刀刃上,把好事办好,这需要高校的管理者们,从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角度,俯下身去,加强调研,认真摸清贫困生底数,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上,将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做实做细,摸索出契合本校实际的助学金评定办法,确保国家助学金精准的资助到每一名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身上。
稿源:荆楚网
作者:孟宁
(作者:姬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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