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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舟山:莫让电子眼成防“碰瓷”唯一“神器”
发布时间:2015-10-15 08:40:33来源:荆楚网

  10月14日,一幅老太摔倒在骑车女孩身边的动图热传网络。尽管老太称自己是被撞倒,并反问骑车女孩“没你的事你干嘛你还报警”,但民警调取现场监控录像的画面显示,骑行女孩连人带车并未在老太倒地前接触过她,老太先是脚下一软,之后侧摔,和骑车女孩一同倒地。

  当今社会,“碰瓷”一词就像微凉的秋风,只一瞬,就吹遍了街头巷尾,人们对待“碰瓷”事件的态度是既深恶痛绝又无可奈何。“碰瓷”者中有很多都是上了年纪的大爷大妈,老百姓往往秉承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光荣传统,对倒地呻吟的“弱者”充满了同情,正是这种同情使得真正的事实被扭曲,无辜的“肇事者”在路人纷纷的指责声中也只好悻悻的“认倒霉”。不得不说,事件中的女孩是幸运的,因为附近恰好有记录事实真相的“电子眼”,公正客观地还原了事发当时的真正场景,此次事件算是有了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然而,通过现象看本质,此次事件引人深思。就我国目前的经济建设水平,还达不到街头巷尾无死角的电子眼全覆盖,那么,在大多数没有电子眼监控记录的路段,如若发生了“碰瓷”事件,该怎样处理?谁是谁非该如何定夺?

  现如今,我国还没有针对“碰瓷”现象制定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诈骗和敲诈勒索有明确的法规条例,但是,“碰瓷”现象的取证和责任裁定在现实生活中实施起来有相当大的困难,究竟是行人故意“假摔”还是车辆真正剐蹭,这是困扰执法部门的首要问题。

  对于“碰瓷”现象众说纷纭,有人说“对待碰瓷者,要狠狠的处罚,惩一儆百”,也有人说“撞人赔偿,天经地义”……但是,法律终归是法律,执法部门也不能根据个人的感情色彩做出相应处理,这就要求我们不管是行人还是机动车驾驶员,都要提高防范意识,在类似“碰瓷”事件发生的时候第一时间报警,并且保护好现场,相信执法部门会给出一个公正合理的处理结果,让“碰瓷”现象不再发生。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玉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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