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安市本地论坛有网帖举报该市文联一位刘姓副主席公车私用,并附上了“公车私用”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被举报者将公车开回家的照片。对此,这名副主席在接受采访时回应称,照片属实,确为单位公车,也确为本人驾驶,但将公车开回家是为了“方便第二天的公务活动”,由于单位驾驶员人手紧张,自己经常充当司机角色。(10月20日人民网)
一个车牌为苏H16780的文联公车在非工作日时常出现在小区,一经网友发帖曝光后纷纷引来质疑,“是否存在公车私用?”、“是接哪位领导的?”“公车为何还在周末如此繁忙?”等等,面对“吐槽”,公车单位的文联副主席却说,“自己是为了方便第二天的公务活动”,并且,拿出体贴单位驾驶员的“理由”,美其名曰“人文关怀”,“为公着想”,看似天衣无缝,冠名堂皇,实则漏洞百出。
据报道,淮安市纪委早已发文“不准违反节假日公车封存制度;不准违反公车‘四统一’管理规定;不准擅自驾驶公车;不准公车私用。”不禁纳闷,规定摆在那里,为何不执行,让“铁规”牛栏关猫,成为了“稻草人”。其次,被网贴举报,看来公车停在小区早已不是一次两次了,除了办公事之外,因为公车没在被监控范围,是否出去办“私事”,我们不得而知,给人留下无限遐想空间。还有,虽然“方便公务”省事了,但文联副主席恐怕更享受“上下班”开公车的良机,这样“大摇大摆”开公车,不仅让老百姓看在眼里,遭人唾弃,更严重影响党委和政府的形象。显然,所谓的“委屈”“方便公务”只不过是自己公车私用的“挡箭牌”。
不禁纳闷,为何在禁令之下公车私用情况仍频频发生?究其原因:一来,监督教育不到位,单位用车管理不严,对公车私用现象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认为“方便公务”合情合理,一味放行纵容;二来,公车私用行为隐蔽性强。部分公职人员以执法办公为借口,实际私用公务车辆,部分公车私用时间短,“顺路”,或下班开公车上下班,比较隐蔽,很难发现;三来,违规违纪成本低。相关部门对违规者没有严肃的问责与处罚,大多采取“自罚三杯”的内部处理,鲜有触及根本利益的惩处,所以导致一些领导干部对公车私用没有畏惧感,屡禁屡犯。
笔者认为,别让“方便公务”钻了空子。公车姓“公”,没有义务和权利让与公务无关的人搭乘驾驶。其实,“方便公务”并不是关键,重点是看车轮究竟在为谁、为何而奔走。文联主席的“方便公务”是句大白话,但更是公车私用的“挡箭牌”,其试图以“方便公务”为借口“从轻发落”。
人要吃饭、行要开车,规范的公务接待属于工作需要,但那种“出门坐车”、“公车私用”的畸形“车轮腐败”,令老百姓深恶痛绝。因此,要坚决遏制公车私用的现象,一方面,规范公车管理,完善公车管理相关制度,严格明确公车的使用情况和使用时间,做到每辆公车“下班入库”,加紧公车改革,对公车私用“零容忍”,发现一起,曝光一起,严查一起,同时严肃追究问责当事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责任,让铁规真正发威,起到震慑作用。另一方面,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要加大社会宣传,引导社会监督,建立专项举报奖励机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力量,让公民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落到实处。
此外,“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党员干部要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和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增强宗旨意识,摒弃官本位思想的歪风,慎小事,拘小节,敬畏法纪,以身作则,做遵规守纪的实践者、示范者。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郑端端
(作者: 编辑:蓝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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