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零食被罚千元。26日,湖南耒阳一位家长爆料,他的孩子小石因买零食,学校要罚款2400,并称不交钱就休学12天。对此,学校称,2400元是收回奖学金,此前已达成家校共识。对此,耒阳市教育局方面表示,教育局之前不清楚这种情况,要家长交费当然是不可以的,如果是奖学金收回去也是行不通的。教育局将了解核实该情况,严禁违规行为出现。(10月29日中国新闻网)
零食是一个吃货难以自拔的最爱,尤其是“学生党”更是难以自控。一些学生将生活费的大部分花在了买零食上,既违背了勤俭节约的美德,也不利于自己的身体健康,而且有些零食卫生条件低劣,直接威胁学生的健康成长。因此,学校明令禁止买零食,也是良苦用心。但是学生买零食就罚款千元,不交钱就休学,此举有点过分了。笔者认为,“买零食罚千元”是教育观扭曲。收回奖学金,以此惩罚买零食的学生既违背了教育的意义,也不能起到积极作用,既不能治标,也不能治本。
何为教育观?教育观是人们对教育者、教育对象、教育方法等教育要素及其属性和相互关系的认识,还有人们对教育与其他事物相互关系的看法,以及由此派生出的对教育的作用、功能、目的等各方面的看法。正确的教育观,既要尊师重教,又要讲求正确教育的方式和方法。笔者认为,教育买零食的孩子,“罚”不能解决根本性的目的。还需要家长和学校的共同努力,加上学生的积极配合,通过采取奖惩并行、软硬皆施的方式,共同为孩子架起健康成长的保护伞。
奖惩并行,学校和家长当互帮互助。在学生健康成长的道路上,离不开学校与家长的良性互动,有效沟通。学校的各项政策,应首先与国家关于教育的大政方针一直,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底线,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举措。学校应及时与家长沟通,充分保障家长的知情权。同时,还要转变以往“以罚为主”的教育方式,采取奖励与惩罚并行的制度,一方面对表现积极,取得明显进步的学生给予奖励,另一方面,对屡教不改的学生,给予适当惩罚。家长也应切实负责起来,密切配合学校工作,收起偏爱,帮助孩子快速成长,摆脱零食的诱惑,茁壮成长。
教育进步,离不开正确的教育观,离不开正确的教育方式和方法,更离不开家长、学校及全社会共同的努力,关爱祖国的花朵,需多方合力,共同为民族的希望之花撑起美好的明天。
稿源:荆楚网
作者:袁媛
(作者:蓝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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