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安康交管部门的辅警向外爆料称,其所在单位下达罚款任务。针对此说法,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警大队回复称,实为按照上级要求的量化考核。(8月14日华商报)
交警执法有任务指标,而且与工资、绩效考核挂钩,直接影响着交警的收入,这样的潜规则估计在全国交警那离都或多或少存在。从之前网曝的交警罚款任务表,到现在的安康交警罚款任务,人们看到这种新闻,似乎已经习以为常,交警们的量化考核,俨然变成了穿着合法的外衣,光明正大的鱼肉百姓的借口,可当这种扭曲的执法,在老百姓眼里变得普遍正常时,那说好的法制中国又该如何实现呢?频频曝出的“罚款任务”何时才能停止呢?
交警队每人每月要罚够5500,如果没有完成,就要扣除300元绩效工资和480元的加班费,拿到手只有900元,这样的量化考核实在荒缪,也让驾驶员不寒而栗,毕竟在机动车越来越普遍的当下,谁都有可能和交警打交道。作为一名交警,执法不是为了让交通更通畅,驾驶环境更文明,而是为了罚款而罚款,那交警原本的本职工作应该放到哪里去,难道交警们完成了自己的考核任务,就能大摇大摆休息去了,即使看到违法也熟视无睹吗?那交警和车匪路霸有何区别,身为交警就能执法犯法,弃国家法律尊严与不顾吗?
交警本是维护交通秩序的执法者,这是人民赋予的权力,是要为人民服务的,不是用来赚钱的,如果放任这种歪曲的执法,那必然会使执法者以执法敛财,靠罚款致富,到时不仅法律法规的尊严将遭到亵渎,更会罚丢了民心。所以,安康交警部门不用在“量化考核”和“罚款任务”之间玩文字游戏,说什么交警们理解错了,难道一个理解错所有人都会理解错吗?
量化考核交警,奖勤罚懒、奖优罚劣,这本无可厚非,可一旦和执法者的利益挂钩,就会变成罚多得多,罚少得少,在利益得趋势下,执法者就会为“创收”而罚款,把法规抛之脑后。笔者认为,交警量化考核标准得制定要结合工作实际,在调动交警努力干活得同时,还要符合依法行政得要求,做到既不损害广大人民的利益,又维护交通得顺畅。
法律必须被信仰,负责它将形同虚设,如果执法人员都不带头守法那有如何让老百姓守法,所以,如果再放任这种变相执法,不加严惩,任这种执法部门打擦边球,那危害可能更大,不仅使得交通秩序混乱,更是坑了社会和民众。
稿源:荆楚网
作者:任云肖
(作者:杨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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