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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巴:“痛经假”不该让女性“有痛难言”
发布时间:2015-11-05 10:56:42来源:荆楚网

  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正在省法制办官网上征求公众意见,截至今年12月3日。“送审稿”中提出,如果有医疗机构的证明,女职工可以带薪休1天“痛经假”,引起不少有“难言之痛”的女性广泛关注。(11月5日《新快报》)

  广东省拟出台“痛经假”在网络上向社会征求意见,网友大呼这是尊重女性的人性化规定应当及早落实,一些论坛贴吧更是刊文拥护不已。但以“痛经假”落地的形势而言,情况不容乐观。2011年两会上就有政协委员提出“痛经休假”的议案,可到目前为止只有个别地方出台过“痛经假”,甚至在这些地方的“痛经假”早已是名存实亡。表面上有规定,实施上女职工请痛经假,已经成了和痛经一样的难言之隐。在笔者看来广东“痛经假”的出台,不该在继续让女性“有痛难言”了!

  广东拟出台的“痛经假”规定,女性职工(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企业等等),要想请这个“痛经假”必须有医院的书面证明。可谁都知道“痛经”是生理反应,不是“病”,“痛经”的证明,谁敢开呢?拿医院来说,医师只能开“病假证明”,病了医师可以判断,但医院担不起责任。痛经不属于“病”,“经痛”的再厉害,女性只有忍着,因为医师开不起痛经证明。如此以来,痛经假的出台,首当其冲就遇到了阻碍。痛经不痛经,到底谁说了算?

  除此之外,也有个别人认为“痛经假”是“过度福利”。建国以来到进入20世纪,从来没有痛经假的先列,那现在出台“痛经假”,是否会引起其他未享受痛经假女性职工的反对?她们是否要痛经假补贴或赔偿这又是另外一回事。假设“痛经不是病,但可以请假”能够成功落实,那么是否还会有其它类似的“熬夜衰老假”、“光棍假”等等“无病呻吟”的假呢?由此分析,这种担心也并非空穴来风。

  现代社会尊重女性是必然的,可站在劳动立法的角度上看,痛经假的推行一蹴而就,绝不可统筹兼顾。尊重女性也不能光盯着“痛经假”,除去痛经假外,尊重女性还是有很多方式。比如:单位自行对患有痛经或者经量过多的女职工,经期内给予的适当带薪休息的时间,也可向女职工每人每月发放一点卫生费或者卫生用品,这也是尊重女性的其它“贴心”方式。光是要求“痛经假”把每个行业的女职工都照顾到位,那无疑是把劳动立法想的得有些简单了。

  贴心男士都知道,女性来大姨妈的痛苦,可请“痛经假”又涉及女职工的个人隐私。比方有些女性职工内心害羞,有痛不敢开口,而领导或老板亦或是老板娘不高兴,“痛经假”到最后一关,还不是一场美梦?所以,对“痛经假”的落地,女性职工也不要给予太多的苛刻要求,毕竟现在政府立法关注女性“痛经”,已经是很大的进步了。但地方立法也要综合全方位因素,别让“痛经假”的尊重昙花一现,更不要让“痛经假”变成女性“有痛难言”的别样规定。

  稿源:荆楚网

  作者:占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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