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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运喜:论文重复发表16次说明了什么
发布时间:2015-11-18 10:00:42来源:荆楚网

  近日,江苏淮安市委党校一讲师,以相同或高度相似的题目在不同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的事情,引发网友关注。这位讲师表示,一稿多投“完全由我个人急功近利、学术伦理意识淡薄造成,愿意负一切责任”。在《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学术规范指南》中,把“一稿多投”、“重复发表”与“抄袭”、“剽窃”等行为一起,列为“学术不端行为”。(11月17日《北京青年报》)

  同一篇学术论文重复发表16次,明显属于一稿多投,是学术不端行为的重要表现。那么,论文重复发表16次之多,说明了什么?给我们带来了哪些思考?

  笔者认为,论文一稿多投,重复发表,一是学术能力不自信的表现。论文写出来后,为什么要一稿多投,遍地播种?因为不自信,因为多投一个地方就多一个机会,多一份希望。正如作者回应的:他对自己学术能力不自信,不知道哪个期刊会用自己的稿子,一稿多投主要是“为了稿子能发表”。同时也给人江郎才尽的感觉。一篇论文为什么要重复发表?除非拿不出新的学术成果,没有新作产生,只能靠重复发表来维持自己虚伪的学术尊严、学术面子。

  二是学术考核不科学。同一篇论文为什么要重复发表,并且达16次之多,这可能与作者所在单位对教师科研工作的考核评价方法有关。如果学校对教师的科研考核按数量计算,按篇数奖励,不管是不是同一篇论文,只要发表都算数,都奖励。那么,一篇论文重复发表,就可以以一当十,重复计算,少写论文,多拿奖励。一些教师很可能为了奖励,甘冒学术不端风险,重复投稿,重复发表。

  三是学术行为不负责。一稿多投,重复发表,反映了作者急功近利的急迫心理和严重不负责任态度。首先是对自己不负责任,因为它会损害作者的学术名誉,让人对作者的学术道德、学术品格产生怀疑,无疑是一次自伤。其次是对学术期刊不负责任,明显存在欺骗行为,同一篇论文在不同学术期刊发表出来,是对学术期刊声誉的严重伤害。再次是对所在单位不负责任,因为它会让人对作者所在单位的学术管理、学术评价产生怀疑、质疑。

  四是学术办刊不严谨。学术期刊在收到作者论文,在质量审查通过后,必须进行的一项工作是查重,即利用软件检测论文内容的重复性,是否存在剽窃、抄袭他人成果行为。同一篇论文能够在不同时间发表出来,且达16次之多,说明这些学术期刊是没有进行查重的,或者查重流于形式,办刊作风欠严谨审慎。

  五是学术管理不到位。作者回应称,造成内容相同或类似的文章在多个期刊上发表的原因,主要是当时他对学术规范和道德的认识比较浅,“当时认为只要没有进行学术剽窃和抄袭就应该没有多大问题。”这表明他所在单位在科研管理方面做得很不够,很不到位,没有进行学术行为规范的教育宣传,没有让教师,特别是年轻教师清楚了解学术行为规范的具体内容,以致不知道一稿多投、重复发表是学术不端行为,认为只要没有剽窃抄袭他人成果就没有问题。

  遵循学术行为规范,严守学术道德,加强学术自律,这是搞科研、做学问的基本常识,也是任何一个学术工作者的行为准则。显然,该讲师由于急功近利而犯下了低级错误,违背了学术伦理的基本原则,应该受到严肃处理。

  当然,事情曝光后,面对媒体,面对单位,面对公众,他敢于承认自己的错误,公开道歉,表示将痛改前非,对于一稿多发的论文一律作废,不再作为评奖、评职称等用。这种认错改错的态度是积极的,应当充分肯定。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让我们给他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吧。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运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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