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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昕:新时期我们更需要“见义智为”
发布时间:2015-11-20 15:00:44来源:荆楚网

  前几日,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通气会,《武汉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相比原《条例》,“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等文字被删除,鼓励科学、合法、适当的见义智为。

  我国自古就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说法,见义勇为一直是人们所歌颂的美好品质。不过应该注意的一点是,见义勇为仅仅只是停留在道德层面的说法,陌生人遇难了,有人“拔刀相助”,这种人无疑是应当受到尊重和赞扬的,而那些围观者或者默默走开的人却也没有错,并不需要受到责怪和惩罚。因为见义勇为首先需要的就是一个“勇”字,这本身就是带有一定的风险的,也正是这样见义勇为才成为了一件难能可贵的事。

  见义勇为难,不仅难在这种行为本身,更难在对这种行为的认可和肯定上。全国有很多城市对见义勇为的定义是很狭隘的,似乎一定要受了伤才能被认可,甚至有时候受伤也不行。2014年辽宁一位普通妇女何艳在撞见一个9岁男孩坠楼的时,立即和邻居一起抻起被褥准备接住孩子,可孩子在下落过程中撞到晾衣杆和树枝,最后并没有落在被褥上,而且重重砸在何艳的腿上。受伤的何艳想申请见义勇为却被拒绝,因为有关部门认为,孩子被救是群体参与的行为,而何艳是在男童坠落过程中改变方向后被砸中的。类似的事情很多,复杂和严苛的申报体制让原本就不多的见义勇为的行为进入公众视线的机会更加的稀少。而我们提倡的美德是什么?它不是法律规定的人们必须做到的事情,而且千百年来人们约定俗成的美好品质,是被单独罗列出来供大家学习的典范。因此见义勇为不应该是被束之高阁、难以企及的行为,而是应该成为大家看得见、摸得着,人人都可以学的到的榜样,而我市提倡“见义智为”、确保自身安全的的新条例正是对这一说法的肯定。

  去掉“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的字样,其实从根本上来说,是见义勇为审查制度的透明化和简单化。新条例扩大了见义勇为评定的范围,不再像以往那样严苛和模糊,比如在路上看到人偷窃,打电话报警捉住小偷就是见义勇为,可以算的上见义勇为的行为变多了,申请见义勇为也变得简单明了不再有太多模糊的地方。见义勇为的增多,会给整个社会带来促进的作用。人是一种很容易受到周围人影响的群居动物,当周围人都开始见义勇为,你也会跟着不由自主的去向陌生人伸出援手。每个人伸出一只手,于整个社会而言就将是一股很大的力量。

  新时期我们更需要见义智为。这种“智为”不需要你舍弃自己,不需要你冒着自己的危险去帮别人,而且教会你一种生活态度,让见义勇为变成一种随处可见、真正融入每个人心中的美好品质。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郑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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