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 > 东湖观点

交通违章权威查询
刘凤敏:村主任辞职办婚宴被处分就是“该”
发布时间:2015-11-22 11:58:38来源:荆楚网

  “哪怕村主任不当,也要把儿子的婚礼搞起来。” 陕西城固县莲花街道办事处杜家漕村村主任马某,为给儿子举办婚宴而辞掉村主任职务。事件发生后,城固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经调查后决定免去马某村党支部委员,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支书杜某,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1月22日《西安晚报》)

  今年10月21日,马某在到莲花街道办事处纪委报批为儿子操办婚宴50桌。街办予以拒绝,要求其压缩宴请规模,严控宴请规格和档次,并多次反复做思想工作,要求其必须按相关规定操办其子的婚礼,但马某置若罔闻,执意大操大办。殊不知,身为一名共产党员,违规操办儿子婚宴,已经严重违反党的纪律规定和要求,造成了不良影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一点也不冤,只能说是“该”!

  任何时候,党员干部都要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都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绝对不可恣意妄为。实际上,马某并非完全没有纪律规矩意识,知道身为村主任如果大操大办婚宴的话,肯定属于违纪而怕受到处分,正因如此才迫不得已提出辞职,认为自己辞去村主任就可以“无官一身轻”了,想怎么操办儿子的婚宴就怎么操办,结果还是触碰到了党的纪律这根红线。究其原因,最根本的还是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太任性了。

  守纪律、讲规矩,不是一句空话,而是必须做到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实实在在地落实到思想行动上。从这位村主任向纪委报备酒席的情况看,他应该知道制度规定的刚性,但在未获得应允的情况下,却任性地一意孤行,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是无视纪律规矩的刚性约束,与党规党纪在较劲,要自己的面子,而丢掉了对纪律规矩权威性的敬畏,理应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是不容置疑的。

  诚然,每名党员干部都要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要不断加强对纪律和规矩的学习,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怎样做,提高对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认识,真正让纪律和规矩入脑入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只有始终保持利剑高悬、警钟长鸣,每一名党员干才能真正敬畏纪律、敬畏规矩,才能筑牢思想和行动防线。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凤敏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湖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

-->
  • 湖北焦点
  • 国内要闻
  • 娱乐推荐
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