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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清风:微信群里“骂”校长被处分可有依据?
发布时间:2015-12-03 16:03:25来源:荆楚网

  延安市宝塔区桥沟镇中心小学的一名女教师“扬缓”,这两天她“摊上大事了”。该校叶校长认为她在学校微信群里说了一句“今天下午开会让狗咬了一下”是指桑骂槐,骂了自己,于次日召开全体教师行政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将“扬缓”停职停薪一周。(12月3日华商报)

  加强作风建设,严管公职人员言行,以成为一种新常态。许多人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让政风行风为之一新。但是,因为“骂”领导而受到处罚的还是第一次听闻。小学教师微信群里“骂”校长被处分可有依据?

  姑且不论,该教师是否故意在学校微信群里发了“下午开会让狗咬了一下”的信息,单就这么一句,就与其开会被校长点名批评的事联系起来,认为她是在指桑骂槐,把校长骂作狗,实在有点牵强附会。退一万步说,即使她真的是在微信群中发布此信息来表达自己的不满,表达对校长的不满,直接骂校长,也罪不至此啊。

  校长被骂肯定大为光火,极为不爽。但是其组织召开教师行政大会,以会议决定的形式对该教师做出停薪停职一周的处分,实在是反应过度。校长骂不得?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法规做出过这样的规定。况且,以教师大会决定进行处理,有“绑架”民意之嫌,这样的处理难道不该商榷?

  从严治校,在大会上点名批评违纪教师,不留情面,这个校长值得表扬,这个可以有。但是不能听不得“骂”声,听到“骂”声也不应该如此反应。校长的权威不是只靠动不动就处理教师得来的,而是要“有严有爱”。就这件事来说,校长不必大动干戈,与该教师谈谈心,多沟通,让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宽容之心待之,恐怕效果要好得多。

  刚柔并济,恩威并举,是一个领导维护权威树立威信的不二法门。依法治校,依规治教,是一个学校管理发展的基本原则。

  稿源:荆楚网

  作者:扬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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