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旅游遇到高价消费?“吃了3种鱼,竟然1万多!”江苏常州陈先生称,大年初二在导游带领下在哈尔滨一家餐厅消费了一万多元,其中鳇鱼售价398元一斤,结账时因“斤两问题”与店家发生冲突致伤。新京报记者了解到,该鳇鱼在当地普通餐馆售价为每斤100元左右。(2月14日《新京报》)
曾有“天价虾”一夜之间将多年来着力打造的“好客山东”品牌毁于一旦,也有三亚的“天价扇贝”横空出世,一次又一次的“天价”却没能就此遏制,不仅侵害了游客的权益,损害了地方旅游形象,更是影射了相关部门“不作为”“乱作为”。
然而,“天价虾”的风波未平,哈尔滨的“高价鱼”再次触痛了人们的神经。在微博叙述当中可以看得出陈岩的无奈与伤心,店家的无理蛮横,甚至是警方一味偏袒的“乱作为”。针对炒高的价格官方只用“管不了”回应,打了谁的脸?又伤了谁的心?
游客遭遇吃鱼被宰,管理部门怎能“睁眼瞎”?众所周知,执法人员是城市的管理者,群众利益的维护者,游客的旅游消费与当地的旅游、物价、工商以及派出所等部门的管理有着直接的关系。然而在店家监拍的画面来看却口叼香烟,与黑社会并无二样,完全颠覆了党员干部和政府在群众心中勤政爱民的形象。此次哈尔滨游客吃鱼被宰正是影射了相关管理人员的互相“踢皮球”以及不作为的工作作风问题。
哈尔滨游客吃鱼被宰已不再是新鲜话题,为何在法制越来越昌明的今天仍有“天价”频现呢?归根结底还是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问题,如若心无百姓,抱着“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心态为人民服务,怎能担起人民公仆的重任?因而,把“民本位”思想意识根植在党员干部心中是非常必要的,只有将“民意”常立心头,才能在民心的道路上勇往直前。只有从思想根源上明确公仆的责任,才能挑起重担,做一名值得百姓称赞的好官。
此外,“破窗效应”更是做出警醒,不能姑息一次的小恶,以严做出党员干部“为人民服务”的实绩,将公权力真正发挥到为民所用。在党员干部思想教育的路上,相关监督和管理机制也要跟上脚步,为党员干部的民心建设保驾护航,驶向正确的阳光大道。
稿源:荆楚网
作者:陈缃宜
(作者:姬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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