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开门立法,你想立什么法?今年立什么法,省人大请你来话事!昨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2016年立法需求社情民意调研新闻发布会。这是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就一年的立法进行专门的民意调研。您对广东立法有何建议,比如大气污染防治、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产业发展促进、社会养老保险、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立法的意见、建议,可以向省人大常委会反映。(2月23日《南方都市报》)
听取社情民意是做好立法工作的重要环节,尤其是新《立法法》实施的这一年里,进一步推进了立法的民主化和科学化进程。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并未限于传统调研社情民意的方法,而是在实践中加以发展与创新,首次就一年的立法工作进行专门的民意调研。从表面上看,这一举动仅仅是对一年立法调研工作的一次集中,然而这集中之中却不乏调研者的利民智慧与立法者的惠民之心。
集中就一年的立法工作进行专门的民意调研,既有利于统筹好一年的立法工作,也有利于在广泛集中民意后,就一年中的立法工作进行系统优化,促进各法之间的有效配合,避免“重复立法”与“矛盾立法”现象的出现。
通过就一年工作的集中调研,才能更好地分清工作的主与次、厘清百姓的实际需要,进而统筹好一年的立法工作。否则,即便有再为合理与完备的年度立法计划,也会因没有系统性、整体性的调研工作,而减少立法的效用,甚至会出现“脚踩西瓜皮”的全年工作路径。同时,不能集中就一年立法工作调研,极易产生不必要的重复工作,浪费宝贵的国家资源。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的这一举动看似创新,实则是立法工作的必然需要,是其深入立法工作后,积极作出的工作改进。
调研涉及一年的立法工作,使得调研内容涉及的领域广、反映的问题多,集中起来的意义远大于“1+1”之和。单独的立法调研,往往只能就某一社会问题或者某一社会问题的某一方面进行民意收集,而这种集中的调研,涉及经济、社会、民生等领域,有利于立法者系统分析民意,使得各法相互独立的同时,相互促进,和谐统一,让人民利益得到立法最大化的回应与满足,从而在系统优化中,实现良法的制定与良法的运行。
良法不是高阁圣卷,而是民心项背。将立法的重点放在污染、医保养老、控烟上是切实保障民生的,同时,这些切实保障民生的立法不充分且集中的收集好民意,难免会导致立法与现实的脱节,让人民利益的实现得不到预期的效果。所以,越是民生集中的立法工作,越是要集中调研民意。只有知道人民群众需要什么,才能为人民利益的有效实现,制定出良法。
走访调研工作“接地气”、到基层,真正深入到社情民意的“最后一公里”。汇民意,不是简单的口头工作,而是要真切地深入到群众中去。既要调研城市,也要调研农村。调研需要自上而下,上行而下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的调研组织就很符合这样的要求,省里统筹安排,地市集中落实,省、市、县、乡层层调研,走访基层立法联系点,走访基层干部群众,切实将最基层、最迫切的民意收集起来,为立法工作积累素材,为良法制定汇聚民心,用心做到广汇民意,立出惠民良法。
稿源:荆楚网
作者:陈正用
(作者:刘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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