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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评声:偷“落马领导”焉能不算偷?
发布时间:2016-02-24 11:33:33来源:荆楚网

  去年年底,北京市大兴区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温震被二中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在温震被带走调查后,其下属马某两次进入其办公室进行盗窃,除了盗走不少现金之外,他甚至还盗走了70张公园门票、巧克力等物品。之后,马某因此被调查。日前,马某因盗窃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2月23日中国新闻网)

  在民众心中,公务员作为吃“公家饭”的群体,收入稳定、工作体面,怎么也不该和梁上君子扯上关系。但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政府财政科的一名公务员马某却偏偏做出了这么出人意料且让人颜面无光之事。2014年8月23日,马某的上司温震在办公室被带走调查。8月30日,马某就趁人不备潜入落马上司办公室窃取了现金200美元,折合人民币1232.94元。得手后,还不知悔改再次进入办公室盗窃。为了区区几千元和70张公园门票、巧克力等物品,入牢狱、丢工作,也不知道马某心底是否后悔莫及。

  偷盗不但可耻而且违法,这么简单的做人道理马某怎可能不知道。说到底还是内心的贪欲在作祟,侥幸心理在骚动罢了。为了几千块钱就丢掉工作的确可惜,但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只要触犯了国家法律法规,任何人都应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应有的后果。对马某而言,判刑入狱实在“不幸”,但对其单位而言却是“大幸”。假如偷盗行为未被曝光,马某安然无恙继续在财政科工作,面对蝇头小利尚且如此没有抵抗力,经手大笔“公款”时他又焉能不动心?

  马某的偷盗行为之所以引人注目,除了本人的公务员身份外,“被盗者”是一名落马贪官更是原因之一。马某之所以锁定“落马贪官”,想来是认为领导被抓再无翻身之地,自己的偷盗行为绝不会东窗事发,且偷贪官不算偷,只算“劫富济贫”。正是在这种“领导吃了肉,下属喝点汤”的占便宜心理驱使下,马某才会有贼心还有贼胆的做出这类损人不利己的蠢事。

  公务员偷盗的新闻虽不常见,却并非“前无古人后无来者”。2012年,安徽4名公务员顺手牵羊偷了飞机上的救生衣,理由只为“回家游泳”;2013年咸阳辖区某县局年仅22岁的公务员张某,因为沉迷赌博欠下外债无力偿还,竟然砸了数辆高档轿车偷取车内的贵重物品。这些事例一方面是个别公务员道德品行、文明素质低下,对干部地位观、权益观、价值观的“总开关”把握不牢的“个例”,另一方面也凸显出个别机关在干部日常管理、作风纪律教育等方面的松弛。“人生如屋,信仰如柱,道德如梁”,如果柱子、大梁歪了、斜了、塌了,焉能不思想走偏、行为脱序?

  稿源:荆楚网

  作者:任评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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