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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洪波:法治现代化,国家强盛之基
发布时间:2016-03-15 08:59:04来源:荆楚网

  13日下午,湖北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省委政法委书记张昌尔参加中共一组讨论“两高”工作报告。张昌尔表示,“两高”报告是一个务实创新、鼓舞人心的好报告,充分展现了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新成就和司法机关维护公平正义新力度。201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法治建设按下了快进键,司法改革、惩治腐败、法治建设、队伍建设的力度都加大了,是司法事业大进步、大丰收、大发展的一年。(2016年3月14日  荆楚网)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指引下,法治国家建设进入快车道。在法治轨道上行使权力、推进改革,渐成常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关键一环,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保障。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则被看作是“第五个现代化”,是对邓小平同志在1992年提出的建设“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的战略思想的发展,是党在新时期的重大理论创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鲜明地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要求就是法治化。以科学立法引领发展理念落地生根,以法治思维彰显公平正义追求,以法治惠民垒筑法治信仰根基。

  法治信仰在中华大地萌芽、生长,蔚然成风。弘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弘扬罪行法定、疑罪从无的法治精神,弘扬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精神。在2015年法治实践当中,一方面是司法改革箭在弦上,势在必行。司法人员身份实现了由公务员管理向分类管理转变;办案方式由行政化审批向司法责任制转变;人财物由地方管理向省级统管转变。另一方面是公正司法,善用法治思维,变审查立案为登记立案,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立案难”问题;建立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有效地排除司法干扰,建立起了制度“防火墙”。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用法治方法破解改革发展难题。法治建设步履坚定、踏石留印,以法治营造公平正义、安宁和谐的改革发展环境,带给百姓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为“第五个现代化”作出生动注解。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只要努力不懈,法治精神定将融入中华民族每一次律动。

  稿源:荆楚网

  作者:水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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