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各大高校又迎来游客参观高峰期,一些名校甚至变成旅游必去“景点”。随着大量的校外人员进入学校观光,学生生活学习也受到了一定影响。不少学校为应对这一情况被迫采取“限客”措施。(4月12中国新闻网)
关于高校是否向公众开放的争论由来已久,由“进校门”问题引发的新闻事件也屡见报端:2011年12月,市民到中山大学拍婚纱照被收每小时3000多元的使用费;同年同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到中国传媒大学授课,轿车因为没有校方通行证被保安拦阻。两起高校“限客”事件被媒体披露后,引起了公众质疑和吐槽。校园放开门禁的呼声一直不绝于耳。今年春天赏花季,这个话题再度引发舆论关注。
对此,高校和社会公众都各执一词。高校认为:大学校园是师生们学习和生活的场所,并非公园和商业场所,出于校园安全和教学管理的考虑,理应对外来游客进行“限制”。而社会公众认为,校园虽并非公园和商业场所,但本质上仍然是公益性的公共场所, 理应向社会公众完全开放,满足其对于科学、文化、人文精神的景仰之情。
换位思考一下,无论是校方的解释还是社会公众的诉求都是合理和正当的。如果完全放开准入门槛或将让校园不堪重负,甚至影响校园安全和教学秩序。如果完全禁止游客进入校园又违背学校公益属性和大学精神。在舆论的探讨声中,争论的焦点不自觉地陷入了“非此即彼”的误区。
实际上,校园开放或禁入并非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体。在兼顾二者合理诉求的基础上,完全可以找到最大公约数。
一方面高校应该“有限”开放校内资源。高校作为国家投资的公共教育项目,“取之于民”理应“用之于民”。这就需要高校通过设置时间节点、实行提前预约、加强游客行为监督管理等方式,提高校园综合管理水平,从而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公众参观游览诉求。这方面,已有很多高校做得很好:譬如清华大学早在2009年就作对校园参观开放时间做出了明确规定;今年樱花盛开期,武汉大学更是通过网络实名预约限流的方式取消了20年的门票,既避免了校内游客爆满影响教学秩序,也满足了社会公众的赏花需求。
另一方面社会公众也应严格遵守校园管理制度,争当文明游客。校园虽是具有公益属性的公共场所,但绝不能等同于公园和商业场所。作为游客,应当理解校方的苦衷和难处。在校方“有限”开放的时间段内进入校园参观游览,同时服从校园管理,不得随意践踏花草攀折树枝,不得随便进入教学科研重地,更不得到处大声喧哗影响教学科研秩序。
高校校园作为一种特殊价值存在的场所,既担负着教学科研任务,又担负着公共文化传播与服务的社会功能。因此,在开放与否方面,必须做到兼而顾之,通过“有限”开放找到校园管理与服务社会的最大公约数,实现校园和社会的鱼水相亲、和谐共生。
稿源:荆楚网
作者:桂全宝
(作者:杨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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