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从自身做起,立“明规矩”、破“潜规则”,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促进政治生态不断改善。所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以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狠刹“潜规则”,立好“明规矩”,努力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4月27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潜规则”相对于“明规矩”而言,顾名思义就是潜藏于制度背后的一套行事规则。它的身影游走于社会各处,虽不成文,但却被一部人认可推崇,官场中也不例外。“贪污腐败、权钱交易、办事吃拿卡要……”都是缘于潜规则作祟,群众对此怨声载道。如不坚决抵制消除,任其滋长蔓延,不仅有失社会民主公平,更严重损害党和国家的形象和权威。
要想彻底遏制消除“潜规则”,笔者认为,还需从源头上牢牢关紧门,不给其留下任何进出的余地。
先要关好思想上的门。党员干部,必须要讲党性,守规矩。这个规矩就是党纪国法。只有修身正己,才能不受腐化思想的侵蚀。其实“潜规则”与“明规则”是此消彼长的对立关系。如果广大党员干部都能带头遵守“明规则”,形成自觉抵制“潜规则”的政治生态,“潜规则”也自然无从溯源。
再要锁好制度的门。如果制度太过笼统或者有失民主,都无形中给“潜规则”设立了一扇虚掩的门。所以各单位、和部门在立规矩、定制度时,都应结合自身实际细化实施办法,让制度真正管用,好用。在制度贯彻过程中,也要严格按规矩办事,发挥出其广泛的震慑作用,这样一来那些躲在暗处的“潜规则”便会无处藏身,必然逐渐消亡。
最后要看好监管的门。“潜规则”之所以害人关键在于其“潜伏性”和“隐蔽性”。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最佳的消毒液。只有将党和国家的各项事务置于阳光下,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才能看住“潜规则”进出的门,防止其肆意横行。
规则不是针对个人而定,是一个社会、一个群体的行为依据。消除“潜规则”也不能靠个人的力量,只有上下联动,在全党全社会中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这样“潜规则”才能失去土壤、失去市场。
稿源:荆楚网
作者:赵丹
(作者:姬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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