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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楠:扶贫款缘何频频被“瘦身”?

发布时间:2016-06-16 14:52:21来源:SRC-13

  一些地方基层干部特别是村组干部频频将“黑手”伸向扶贫领域,使脱贫对象的“获得感”被严重剥夺。除了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涉腐基层干部惯用的违法手段外,一些“非典型”的“回扣式”腐败,正在成为基层干部蚕食群众利益的新变种,即“给你争取一碗肉,你得让我喝口汤”。(6月16日《经济参考报》)

  自从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调研时提出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的要求以来,“精准扶贫”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各界热议的关键词。随着越来越多的扶贫项目和资金下拨到基层,腐败的种子也在这一领域萌芽,并成为了最难监管的“灾区”。

  100万的修桥资金经各级干部层层截留最后只剩7万元;困难群众领取低保时要先向村主任交500元好处费;为争取数百万元经济发展资金,12名村支书累计向县领导“进贡”32万余元。这些令人触目惊心的腐败正一步步蚕食着最底层群众的利益。

  在“反腐风暴”席卷全国的当下,扶贫款缘何频频“被瘦身”?笔者认为主要有两大方面原因:首先,某些基层政府对于扶贫政策宣传不够、基层工作人员工作不负责以及村级民主管理的欠缺,致使有一部分干部钻了扶贫制度的漏洞,中饱私囊;其次,针对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的“微腐败”量大面广,监管起来本就颇有难度,且由于法律界定的分歧,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在村干部犯罪问题的管理权上存在交叉,模糊不清的职能定位更是极大地增加了监管的难度。

  想要实现“精准扶贫”,杜绝基层扶贫“微腐败”的发生,政府必须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在加大监管力度的同时,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决不让腐败分子钻空子;除此之外,有必要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强化村级民主监督,改变村干部“一人兼”、“一言堂”的状况,把扶贫的“肉”和“肉汤”都还给群众。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王海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