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新密超化镇河西社区阳光紫东苑小区的居民向大河报反映称,该小区内张贴了一则盖有河西村村委会公章的通告,上面公布了电梯使用收费的具体标准。初始装修的用户,按装修房屋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十五元收费;已装修但是未装修完的用户,按电梯运行次数收费,每次五十元,楼层高低同费等。(大河网6月23日)
看标题以为是正常住宿后的价格,原来是搬运装修物品的价格,不管是什么价格,居民使用自家楼上的电梯收取高额费用,尤其是新型农村社区,不是太合适。
小区正常运营,需要交纳物业费,而电梯使用费一般都包括在物业费里。即便不包括在其中,物业管理部门也会专门让业主拿出电梯的电费钱。而电梯的维护、保养、维修的钱,都需要业主凑,物业公司只是受雇佣帮助服务的。这是小区管理的一般模式,而新闻中提到的小区,也应该是这种模式,收取电费是应该的,但是数据要合理。
以前电梯没有安装好,装修的业主雇人背上去,大家都可以理解。按道理讲,新楼既然交付了,电梯就应该正常运作,居民装修使用电梯都是分内的事情。自己出钱购买的楼房,自己运东西还要交高额费用,实在是不应该。农民兄弟是最朴实的,一般不会因为起初没用上电梯,而看到别人用而嫉妒,何况即便后来装修的人交钱给物业,也不会分配给以前雇人背物品的业主。
新农村改造是这几年来的一个热点,围绕着如何改造,如何让农民兄弟住上洋房,很多地方费劲心思,但是还是出现了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对于一个地区新型农村社区如何建设,如何管理,各级地方政府需要拿出具体管理办法,制定出详细的规则,这是当务之急。如果一时半会制定不出,也可以参考一下城市的管理办法。让群众不满意,就是地方政府的问题。
新型农村社区也是小区,小区管理就要有管理办法,业主入住就要缴纳物业费。对于阳光紫东苑小区乘电梯收费问题,经过媒体报道,已经引发全国媒体关注,当地政府急需出面牵头,尽快拿出管理规则,结束小区的无序状态,让农民兄弟过上一个和谐的生活。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洪泉
(作者:杨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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