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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喜林:人没了,支付宝里的钱不能付之东流

发布时间:2016-09-22 16:14:55来源:SRC-13

  如果哪天人没了,支付宝里的钱怎么办?在越来越发达的信息化社会,这绝对不是一句杞人忧天的玩笑,而是关乎着千千万人的根本利益。因此,作为国家监管部门来说,无论是金融监管,还是物权与财产继承监管,都应当以积极负责的精神尽快建立健全互联网虚拟经济的管理法规,而不应当任由互联网虚拟经济自由地信马由缰。法治社会,就必须实施全方位的依法监管,尤其是互联网涉及金融方面的管理必须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

  据扬子晚报9月21日报道,“我支付宝有7万多块,微信有2万多块,如果我哪天突然意外死了,这些钱会怎么处理(我的家人并不知道这笔钱)?”近日,这样一个看上起有点“杞人忧天”的问题,引起了大量网友围观。不少人留言称“心有戚戚焉”,表示深有同感。扬子晚报记者了解到,现在的年轻人基本上都有支付宝、余额宝、微信零钱、财付通等之类的账号,直通他们的财富仓库。然而,这种形态存在的钱财,很有可能因主人的意外而永远被遗忘。对此,律师认为,随着中国人存钱用钱方式的多样化,一定要摒弃避讳“留遗嘱”这个陈旧观念,早早通过多种方式预留这些财富的“通关密码”,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然而,“通关密码”并不是法律,它既无法使广大网友的资产得到依法保护,又难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体现客观公正的法律监管责任与义务。所以,依靠“通关密码”是根本不靠谱的;所以,唯一的正确选择就是由国家建立健全法律法规监管体系和运行机制。而且,不管在法律的框架内,还是在目前互联网的运行中,都是能够顺利实施的正确选择;而且,只有这样的选择才能确保互联网金融体系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而且,只有在法律对互联网金融经济认可的前提下,互联网体系内滋生的支付宝虚拟经济才能取得合法地位。只有在这样的前提下,网民的经济利益才能受到严密的司法保护;而且,在党和国家新的“五大”发展理念指引下,互联网体系中的支付宝虚拟经济运行模式应当成为创新发展的方向,并积极进行必要的探索与创新。

  如果国家不出台新的经济法规认可和支持互联网体系中的支付宝虚拟经济运行模式,说句不好听的话,支付宝的虚拟经济模式就是属于非法的。然而,在现实生活与工作当中,支付宝却早已被广大网民所运用。而且,广大网民又觉得支付宝能够方便他们的经济生活需要。那么,支付宝所存在的法律层面问题就必须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

  既然网民能够“杞人忧天”,为什么我们的政府监管部门不能与时俱进呢?难道,监管部门就不能通过社会调查,在创新监管中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吗?显然,在这方面,我们的政府监管部门有着很大的空间可以实现创新发展。关键在于有没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真心诚意,关键在于能不能彻底摈弃某些传统管理方式的束缚,关键在于能不能用发展的眼光审视全球经济的新曙光,关键在于能不能审时度势,用党和国家的“五大”发展理念引领中国经济走向全面法治化监管的新轨道,关键在于能不能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用足、用活和用够,关键在于能不能放下架子深入调查研究,而不是整天坐在办公室里等待下面汇报和请示。

  如果监管者能够积极主动地承担起依法监管的责任,广大网民就不会“杞人忧天”地担心“人没了”,支付宝里的钱该怎么办?难道,这不是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真正体现吗?所以,监管者千万不要整天在办公室里喝茶聊天,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民生问题等着你们去解决,就看你们有没有强烈的责任心。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郭喜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