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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琴:携手共筑信息安全的“防火墙”

发布时间:2016-12-16 15:35:07来源:SRC-13

  近日,记者调查发现,在网上只需要花费700元钱就能买到同事的各种个人信息,包括开房记录、名下资产、乘坐航班,甚至网吧上网记录信息,只要有人付钱,就可以轻易被查到。此外,四大银行存款记录,手机实时定位,手机通话记录,他们也都能查到,而且声称7天×24小时不间断服务。更可怕的是,竟然有第三方软件为这样的服务提供担保,整个交易已跃升到了“平台化”的地步。(2016年12月13日  新华网)

  当下,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引领了社会生产新变革,极大提高了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能力。 “十三五”规划明确指出“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发展分享经济,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这意味着网络强国战略将成为推动中国全方位深化改革的强大动力。然而,当互联网被赋予为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时,网络安全的重要性也愈加突出。据《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5)》显示,2015年因个人信息泄露等原因,遭受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就有大约4500万网民,因个人信息泄露而引发的电信诈骗案件更是层出不穷。

  纵观各类个人信息安全泄露事件,其成因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点:一是在市场需求和金钱的驱动下,一些不法分子打起了获取、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歪主意;二是一些电话销售、保险、贷款等公司的从业人员,把自己掌握的客户信息,卖给了不法分子;三是个人在浏览、登录网站,无意间点击弹出来的信息或安装来路不明的软件等,不慎泄露了自己的信息。

  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频发,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唯有从法律、监管等多层面齐头并进,方能携手共筑信息安全的“防火墙”。首先,完善现有法律法规迫在眉睫,通过法律明确个人和组织在处理信息过程中的责任,建立个人信息的监管体制,明确滥用他人个人信息的处罚制度和责任。依法采用各种特殊侦查手段,集中打击此类违法犯罪活动。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还需加大对信息源头的监管力度。医疗、电信、银行、网站等一些部门和服务机构,在履行职责或提供服务过程中,要对这些部门和机构的操作行为均予以严格规范,明确个人信息保护的原则和要求,加强监管。

  更为重要的是,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要提高公众的信息安全意识。引导公众自觉学习信息安全方面的知识,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个人资料,提高警惕,不轻易泄露信息。

  稿源:荆楚网

  作者:唐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