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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天放:让搞促销的医院喊疼唯有监管用力

发布时间:2016-12-28 10:11:17来源:SRC-13

  近日,有市民反映,北京玉林中医院针对老人推出“促销活动”,到门诊开药满500元即可获得礼品。有市民质疑,退休老年人医保报销比例较高,医院在年底医保起付线“清零”前做活动,有加剧老年人“突击买药”嫌疑,造成医药资源浪费。(12月28日《新京报》)

  其实,并非北京这家医院在搞买药赠礼品促销这类活动,全国其他地方搞这种促销活动的也很多,只是没有都被媒体曝光罢了。很多地方是直接刷卡就能换食品、饮料、烟酒等日用品,连走过场都省了。而且,这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反正多年来一直都是如此。对于那些公立医院来说,可能罕有这类“药赠礼品”促销的事件发生,而对于那些私立医院来说,监管的漏洞还是很大,监管起来也比较困难。因此,这也是某些医院买药赠礼品搞促销活动一直屡禁不止的原因。

  像北京这家医院的买药赠礼品“促销”伎俩,其实与不少药店搞得那种“买一赠×”,或“满额送礼”或“积分换礼”基本上没有什么两样,都是商业促销行为。我们常见的药店搞积分换米、换油、换鸡蛋等促销活动,与这家医院搞的这类活动如出一辙。然而,医院毕竟不是药店,而是救死扶伤的地方,也属于“准公益机构”。虽然“以药养医”早已人尽皆知,但公开兜售药品,还搞促销活动,就是违法违规之举。

  购买药品时,无论是赠送药品还是赠送礼品都是违法的,违反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第六节销售与服务第七十二条(五),“药品销售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方式。”所以,这家医院的买药赠礼品促销活动无疑违法违规,将会产生严重误导,致使消费者大量购入并不对症或当时并不需要的药品。如果服用了过期药品,则可能危害身体健康。医院搞这种促销,其做法根本不否合乎法规要求。

  众所周知,药品一般都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两种,国家对此也有严格的规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处方药、非处方药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销售方式。如果商家违规,监管部门可以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商家限期改正。由此可见,目前无论是医院还是药店,在那里进行的“药品促销”都涉嫌违法违规。而如果一些非处方药也被当成了处方药随便买卖,就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如果不能按照医生的处方售药、服药,患者的生命健康将受到极大威胁。

  此外,医院搞药品促销,也是医药资源的严重浪费。如今,销售药品时附赠药品或礼品的情况,也算是屡见不鲜了,无论是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都时常这样做。例如,前段时间被曝光的有生产企业做的“买曲美一盒送两盒维持量”,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如果患者或消费者养成了“囤药”的习惯,尤其是那些爱占小便宜的老年人,他(她)们往往会买一些实际上并不需要的药品储存起来,那么久而久之,买来的药不用,就是浪费资源。而搞促销的医院这样做本身,就加剧了药品浪费的蔓延。

  在此,我们不能强迫那些有“囤药”习惯的人不买药品,关键还是要在源头上堵住这类违法违规促销活动的主办方,这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由此,还是要加大监管力度,只有不停地对违法违规促销药品的医院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让违法违规者喊“疼”,并形成常态机制,坚决贯彻国家对药品经营管理的相关规定,保障消费者权益,如此才能遏制像上述这家医院用药品搞促销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自律不给力,就只能用他律。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天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