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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应和:前脚举报后脚被辞退,有何隐情?

发布时间:2017-03-24 16:44:53来源:湖北日报网

  年近七旬的高速路保洁员向管理所反映有人在护坡烧杂草,上午举报,下午即被所属公司辞退。对此,所属公司及高速管理所均称,辞退与举报无关,是因年龄过大无法买保险。(3月24日《华商报》)

  段师傅的举报没有赢得奖赏,反而被辞退,所属公司吕姓负责人的“爱举报你就举报,你就不要上路了”一句冰冷无情的话,把安全意识淡薄和管理的混乱暴露无遗。那么,谁来维护保洁员的合法权益呢?

  即便如公司所说的因年龄过大无法买保险的理由,那么也要等3月20日保险期到了再商议不迟,怎么早不辞退晚不辞退偏偏在3月7日举报之后立即开除呢?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我们都知道,高速路上保洁员风里来雨里去,拿着微薄的薪水,很是辛苦,他被随意开除,反应了他在强势的高速公路管理公司面前,就是一个“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弱者,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所以,把年纪大无法交保险是一个不成立的借口,即使现在不开除,随时都会找个理由任意打发了之。

  高速路边的杂草需要专门管理,随意燃烧会影响道路安全,不仅仅影响生态环境,产生的烟雾影响司机的能见度,若是司机思想稍微分岔,还容易易引起车祸,一旦火势扩大,危机路边的农作物和树木,更大的灾难可能发生。而善良的段师傅在事发现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尽了一个保洁员的基本职责,公司应当给予嘉奖,并严查放火具体人。出人意料的是,公司没有调查出谁在放火,结果却直接把段师傅开除了,这到底谁对谁错?

  段师傅所拍摄的照片中,正在燃烧杂草的男子外套背后还印着“西禹高速”的字样,如何解释?西禹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吕姓负责人表示,高速路边沟里允许烧废纸。很明显,燃烧杂草的行为背后有人指使的。换言之,是段师傅“碍事了”。

  把事故扼杀在萌芽状态,做到未雨绸缪的防范,维护高速道路和行人的安全,阻止不当行为,这是一个公路管理部门起码的担当,段师傅的及时举报,应当引起相关人员重视,进而巡查,段师傅真的碍事了吗?承包养护公路的公司不能严格执行合同条款负有责任,那么高速公路富平管理所为什么不能及时有所行动呢?

  图方便随意燃烧垃圾,把安全意识抛弃一旁,继而把举报人开除,不能就这样不了了之,需要上级部门跟踪调查严惩相关责任人,给公众一个明确的说法了。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杨应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