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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江:举报箱岂能成“姚明专用”

发布时间:2017-04-29 16:53:14来源:湖北日报网

  近日一则举报箱3米配监控的新闻引发关注。陕西宝鸡市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中心门前,一个举报箱被钉得“高高在上”,距离地面3米高,门口另有监控摄像头。(4月28日 中国青年网

  长期以来,受理好人民群众的举报工作都是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内容。举报箱和其他举报方式一样,是党和政府发扬民主、体察民情的载体,更是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3米高还配备着监控的举报箱未免有些让人啼笑皆非了,相关党员干部究竟是把人民群众当成了应该全心全意服务的对象,还是当成了会给自己的日常工作带来麻烦的“洪水猛兽”呢?

  我们期待广大党员干部能够真正纠正错位的“官念”,认真搜集人民群众的意见,耐心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潜夫论·明暗》中曾有云:“君之所以明者,兼听也;其所以暗者,偏信也。”把举报箱放置在人民群众根本无法触碰的地方,对于党员干部们来说,就像是罩住了自己的眼睛,堵住了自己的耳朵,用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对人民群众的意见说“不”,这不仅是对民意的极大漠视,更会给党员干部自身的成长与发展带来十分不利的影响。民情是堵不住的,需要良好的疏通和了解,党员干部应该争做民情民意的倾听者和解决者,而非阻拦者和装睡者。

  笔者认为,举报箱被放置得越高,干部和群众之间的距离就越远。在新媒体、自媒体全面开花的今天,人民群众可以通过市长信箱、市长热线、政务多媒体等多种多样的渠道进行信访举报,但并不代表“古老”的举报箱就应该被“束之高阁”。举报箱的存在,是相关部门贴近群众、尊重群众、关切群众的重要标志,它释放着一个重要的信号:无论群众在哪里,政府部门倾听群众、了解群众的“耳朵”都在这里。

  所以说,别让举报箱成为“姚明专用”,也别再让“高高在上”的“官念”继续作祟,干群之间的连心桥需要每一位党员干部的建设和维护。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李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