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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德平:婚闹变胡闹要靠法律来破题

发布时间:2018-03-01 15:57:37来源:荆楚网

  2016年12月26日,在夏某的大喜之日,与夏某从小玩到大的刘某等3名好友,为增添喜庆气氛,决定“整整新郎官”。不料导致后者面部骨折,落下十级伤残。事后,因夏某的3位好友,谁也不肯主动承担责任,导致朋友关系破裂。今年1月31日,经索赔未果后,夏某将3位好友告上法庭,提起共计12万余元的赔偿。受理该案后,播州区法院第一法庭法官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双方一致认定,赔偿总金额为107200元。(2月28日澎湃新闻)

  婚闹习俗在我国由来已久,本来是增添婚礼喜庆气氛的。可是近些年,一些低俗甚至恶俗的不文明行为,让婚闹成为了伤风败俗的代名词。类似报道中的胡闹行为不胜枚举,比如2017年末就接连发生两起:先是广东某地婚闹现场,一名男子用灭火器向伴娘脸部喷射,万幸伴娘没有受伤;后是网络视频显示一位女孩在一场婚礼上当伴娘,期间有一些男宾们将伴娘抬到一辆陕C牌照的汽车引擎盖上,然后不顾女孩的挣扎强行将她的裙子当众拉了起来。

  这些打着“营造婚礼氛围”幌子的婚闹行为,轻微一些的是让当事人受点皮肉之苦,严重的已经威胁到个人隐私和人身安全。前几天,“公公强吻儿媳”的闹剧更是跌破了道德底线,成为婚闹行为中屈指可数的极端案例。虽然这些婚闹行为已经涉嫌违法,但由于“婚俗”作为护身符,而且参与者大多都是一些亲朋好友,撕不开的“面子”和“关系”,让大多数人都选择息事宁人,不予追究。这样,再难以接受最终也只得不了了之。

  这些恶俗在冲破公众认知的同时,也在挑战着法律权威。对于男性而言,遭受辱打、被迫裸体、游街,不仅不会增加婚礼的热闹,还有潜在的人身危险;对于女性而言,无论是对生理上的摧残,还是对心理上的伤害都是难以愈合的。但应该知道,婚礼中的新郎新娘,首先是一个受法律保护的公民,女性更是受到《妇女权益保护法》的特殊保护。所以,如果换个角度,倘若撇开婚礼情境,单从公民角色出发,任何人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都会十分直观。

  可以说,大多数人的沉默都是对恶俗婚闹的助长。报道中,正是因为受害者敢于寻求法律援助,最终得到了应有的赔偿结果,这种敢于竖起法律利剑维护自身权益的做法,不仅能够起到惩前毖后的震慑功效,还能够唤醒大多数人的维权意识。不难认为,婚闹变为胡闹,常常裹挟者无可奈何的姑息纵容,要根治这种问题,一方面要加大移风易俗整治,开展专项行动,畅通维权通道;另一方面也要培养当事人的维权意识,要在被侵害时,坚定立场保护自己,必要时使用法律武器。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强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