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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小典:“编外”不是违纪的“护身符”

发布时间:2018-03-20 08:08:49来源:荆楚网

  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近日通报了一起行使公权力的“编外人员”贪污案件,据了解,这是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中,浙江省第一起对编外人员使用监察留置措施案件。(3月19日,人民网)

  所谓编外人员,就是在很多机关事业单位中,编制管理外的人员,由于社会治理的需求,原有的人员不能完全承担现有的工作,因此便会出现很多不能入编的人员被聘用。虽然没有编制,但是他们却同样掌握着公权力。过去,很多“编外人员”认为自己不受约束,既不是党员,也不是干部,很多党纪党规管不了自己,所以对自己要求不严,甚至出现违规违纪的行为。如今,浙江省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中,对编外人员使用了监察留置措施,让我们看清了一个事实:“编外”不是违纪的“护身符”。

  监察体制改革最近一段时间成为了公众热议的话题,在两会期间,更是广受关注,如今,改革工作尘埃落地,从中央到地方,我们都看到了监察体制改革的进程,看到了党中央对实现监督对象全覆盖的决心。在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当下,越来越多的行使公权力的从业人员都被箍上了“紧箍咒”,对于人民群众而言,实乃好事一桩。

  在机关事业单位中,很多“编外人员”觉得自己既不是党员,也不是正式工作人员,只是一个“临时”的身份,认为即便违规违纪了,也不受约束,即便“东窗事发”,最多就是“拍屁股走人”。实际上,这种想法大错特错了。正如浙江省龙游县社阳乡国土站24岁的协管员翁腾羽一样,无知地认为自己私下截留点钱花,只是小事一桩,但是等待他的,将是纪律和规矩的严惩。

  “编外”绝不是违纪的护身符。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当下,党中央拿出了前所未有的力度,正风肃纪,扩大了监察对象范围,对一切行使公权力的人员,都纳入监察范围,为的就是让党和国家的公权力不被滥用,为的就是让人民群众的办事环境更加优质,为的就是让每个人都能够感受到浓浓的“获得感”。

  如今,留置不分编内外,充分体现了反腐败工作在党统一领导下,全面实现对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利剑高悬,每名公权力行使者都应该心怀敬畏之心,对党纪党规敬畏,对国家的公权力敬畏,对人民群众敬畏,这才是最好的“护身符”。

  稿源:荆楚网

  作者:田小典

(作者:田小典  编辑:詹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