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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先手术责任我担”的医生点赞

发布时间:2018-05-17 10:40:05来源:荆楚网

  近日,在湖北武汉举目无亲的吴师傅突发脑出血,若不及时手术,可能成为植物人。梨园医院神经外科主任周兆文医生为他打破先例,危急时刻一句“先手术,责任我来担”,把吴师傅从死神手里抢了回来。吴师傅5月15日顺利出院。(5月16日《武汉晚报》)

  任何手术,都有一定的风险。病人手术前请家属签字,是个通行的做法。请病人亲属签字,目的是表明手术的必要性和治疗意义,介绍手术方案,让家属了解情况;向家属讲明手术存在的危险性和手术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引起家属的足够重视;表明双方对手术的态度,取得家属的配合和支持。患者家属也可以根据医生给出的一些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手术。因此,手术签字也叫“患者知情同意书”。等医患双方都达成共识,可以区分责任界限,避免不必要的医患纠纷。

  如果不是十分急着手术的病人,请家属讨论后签字是必要的,但像本案中这位举目无亲突发脑出血的吴师傅,既没有亲人在身边,病情又十分危急。如果让吴师傅远在千里之外老家贵州的母亲来签字,恐怕病情早就被耽误,说不定已走在阎王路上了。在这种危急时刻,梨园医院神经外科主任周兆文医生打破先例,一句“先手术,责任我来担”,不仅道出了他的自信,更道出了他的责任担当。

  试想,如果周医生对自己的医术没有自信,临床经验不丰富,他敢站出来说这样的话吗?他完全可以要家属签字或病人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后才手术,可以规避各种风险。他敢说这个话,说明他的医术还是比较高的,知道手术的最佳时机是什么时候,知道错过了时机就会产生什么后果,一定会对病人的病情有了全面的预判和把握,才会为病人实施手术。事实证明,周医生的医术真的很高,通过手术,把吴师傅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

  但医生医术再高,手术中出现意外也是有可能的。这种意外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有的可以预见而可以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发生,也有的难以预料,还没有办法防止或纠治。特别是像吴师傅这样的脑出血患者,出现意外的可能性更大。周医生敢说“先手术责任我担”这样的话,说明他把病人的生命放在最高的位置上,同时也作好了承担一切后果的准备,包括法律责任、经济责任、道德责任等。试想,如果吴师傅的手术不成功,周医生不仅可能会遭到家属的追讨和社会的议论等,可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得安宁。

  因此,我们为周医生的这种自信和担当点赞,更为当今社会有这样的好医生而感到骄傲。实际上,周医生的行为是符合我国的《侵权责任法》的。该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其近亲属意见的,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这属于医师行使紧急处置权,属于《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的紧急避险行为。这说明,周医生既是一位有自信和担当的医生,更是一位守法的医生。

  来源:荆楚网

  作者:胡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