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就记者和编辑遭到美国司法部窃听一事,美联社已向美国政府提出强烈抗议。在此背景下,如何看待美国的新闻自由,如何界定新闻自由的边界,备受世界热议。
美国标榜新闻自由,也确有一定新闻自由,且这种自由有助于限制政府对公权力的滥用,对匡扶社会正义有着积极意义,但这个国家从来没有“绝对的”新闻自由。在当记者随军报道美军进攻伊拉克时,任何从战地发出的新闻报道不仅需要记者自律,而且受到部队新闻管制部门的审查。显然,当美国在2002年酝酿攻打伊拉克时,白宫并未让国民与媒体享受知悉背景事实的自由。(5月16日 《人民日报》)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政
编辑:王唯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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