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政府连续多年聘用区内7个律师事务所的近百名律师。根据协议,律师只能站在政府的立场上说话,不得为“民告官”者提供法律援助。科尔沁区政府这种垄断法律资源,实在荒唐至极。
科尔沁区政府为什么要把律师“一网打尽”呢?盖因近年来政府在城市拆迁中采取强制措施,有群众上访和请律师状告政府。为了堵住“民告官”这条路,想出了这个馊点子。这种做法,理所当然地引起了律师的不满甚至愤怒。据律师们反映,区司法局领导经常向他们施压说,谁跟政府对着干就别想在当地混,所以律师们不得不忍受为地方政府无偿服务的硬性要求。在参与政府部门接待上访时,律师们按照司法局的要求,还必须替政府说话,劝百姓少惹事,有时候还得拿着法律吓唬人。而那些因为拆迁等问题需要通过法律途径向政府讨说法的百姓,则难以得到法律援助,他们不得不到外地请律师,或突击学法律,单枪匹马走上法庭。(见2008年7月27日《半月谈》)
政府把律师全部“收编”显然不妥,一些法律专家就指出了这种做法的错误所在:首先,政府垄断律师资源是滥用行政职权,也剥夺了律师的正当权益。内蒙古司法厅宣教处处长张秉谦就认为,科尔沁区政府聘请法律顾问表面看没有什么可质疑的地方,因为司法部曾出台文件鼓励政府聘请法律顾问,但利用这一规定把当地律师“一网打尽”,这是在钻法律的空子,也是明显的滥用行政职权。其次,破坏了司法公正的环境,阻塞了老百姓正常寻求法律援助的途径。内蒙古慧聪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献华说,在老百姓心中,律师是公平正义的象征。若律师们都被政府一方垄断,何谈公平正义?老百姓要找律师还要到外地聘请,直接加重了经济负担,有的人在当地找不到律师或者“忍气吞声”,或者更加激化矛盾。此外,这种做法阻碍了民主法制的步伐。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阿尔泰说,面对“民告官”,科尔沁区政府不是想办法化解矛盾,而是挖空心思堵塞百姓寻求法律援助的渠道,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政府是权力部门,必须依法行政。因此,不仅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且要做知法守法的模范。希望科尔沁区政府能够尽快纠正这种“独特做法”(该区司法局长语),上级政府和区人大也应发挥监督作用,以便早日还社会一个宽松、公正的法制环境。
稿源:荆楚网
作者:候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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