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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28瓮安事件”的启示

发布时间: 2008-08-05 12:40   来源:    进入电子报

  事件回放


  6月21日贵州省瓮安县第三中学初二年级学生李树芬与同班同学王娇等三人一起外出时溺水身亡。
  6月22日,当地警务部门宣布案件调查结果:李树芬系自己投水死亡,与当时在场另外三名青年无关,李树芬尸体由家属自己安埋。李树芬父亲李秀华等人不服,提出要进行法医鉴定。
  6月22日、6月25日,瓮安县公安局和黔南州公安局先后进行两次尸检,都认定李树芬为溺水死亡。李秀华对尸检结果表示怀疑。
  第二次尸检当晚,县公安局组织李树芬家属与王娇小叔王仕刚等在雍阳镇政府协商,王仕刚等提出三人各补助李树芬家里3000元钱,由李家自行将其安埋,李秀华不同意。
  7月1日,贵州省权威法医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第三次尸检。鉴定结论再次确认死者系溺水死亡。死者应系生前入水,因溺水窒息死亡,生前未遭受性侵害,没有发现遭受暴力侵害痕迹,无中毒征象,也未检出毒物。
  死因争议,四大传言(后证实传言皆为谣言):
  一、女学生是被“奸杀后投入河中”。
  二、元凶是县委书记的亲侄女;另外两个参加行凶的男生和派出所所长有亲戚关系;又说元凶是副县长的孩子。
  三、死者的叔叔、爷爷、奶奶因上告被打住院抢救,妈妈被打得说话含糊,已失去理智,婶婶被剪去头发关押到派出所。
  四、死者的叔叔在与公安人员的争执中被公安人员打死。
  6月28日下午,有300多人用白布写上标语做成横幅后,从停尸地点出发进城游行喊冤,沿途不断有人加入,追随围观的人越聚越多。至16时许,县公安局大楼门前及周边已聚集群众上万人。游行人群与警察发生对峙推搡。其间,一些社会闲杂人员闻风而来,乘机呐喊鼓噪,乱打乱砸,使冲突进一步升级。
  约16时30分,县公安局干警组成的人墙被人群冲开,一些人冲进公安局办公楼,开始打砸和焚烧办公用品、打砸警车,并焚烧停靠在公安局门口的警车。公安局办公楼、县政府办公楼、财政局办公楼、县委办公楼相继被不法分子点燃,熊熊大火映红了瓮安县城的夜空。
  6月28日晚8点,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指派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崔亚东赶赴瓮安,靠前指挥处置工作。
  7月8日止,瓮安县公安局原政委罗来平、公安局局长申贵荣、县委书记王勤、县长王海平先后被免职。


  省委书记谈瓮安事件“深层次原因”


  7月3日下午,贵州省委召开瓮安“6·28”事件阶段性处置情况汇报会。省委书记石宗源指出:这次事件直接的导火索是李树芬的死因。但背后深层次原因是瓮安县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工作中,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屡有发生,而在处置这些矛盾纠纷和群体事件过程中,一些干部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甚至随意动用警力。他们工作不作为、不到位,一出事,就把公安机关推上第一线,群众意见很大,不但导致干群关系紧张,而且促使警民关系紧张。加之有的领导干部和公安民警长期以来失职渎职,对黑恶势力及严重刑事犯罪、群众反映的治安热点问题重视不够、打击不力,刑事发案率高、破案率低,导致社会治安不好,群众对此反应十分强烈。这次事件中,黑恶势力正是利用群众的这种不满情绪挑起事端,公然挑战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借机扰乱社会、趁火打劫。因此,这起事件看似偶然,实属必然,是迟早都会发生的。对此,瓮安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是新形势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6·28”事件反映了一些地方和干部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都不强,一些领导干部见事迟、反应慢,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差、水平低。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切实改变这种状况。要建立健全集中领导、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要高度重视信息情报工作,重大情况、重大问题必须及时请示报告,决不允许迟报漏报,更不允许隐瞒不报。同时,一定要慎用警力、慎用警械武器、慎用强制措施,决不能动不动就把公安政法机关推到第一线,更不能用人民民主专政的手段来对待人民群众。《贵州日报》


  维权渠道堵塞是制度性缺陷


  贵州省委副书记王富玉在有关情况汇报会上指出,这一事件发生的原因之一,是群众的一些合法利益诉求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究其原因就在于中国当前还缺乏一种弹性的、尊重公民权力的制度设计。
  在宪法和法律实施的过程中,由于司法机器以及其他国家机器失灵,或者由于监督机制不到位,公民的个人权利很可能会受到严重损害。当前在我国各地暴力冲突事件不断,根本原因就在于我们只重视程序上的权利,希望公民都能够按照《诉讼法》的规定,依靠单个的力量解决问题。殊不知,当公民通过诉讼得不到合理的结果,或者诉讼过程漫长,从而使他们倾家荡产、妻离子散的时候,他们要么投靠黑社会性质组织,要么走上街头以自残或者互相伤害的方式,发泄自己心中的愤怒。可以说,正是由于我们堵塞了公民维护权利的渠道,才会酿成恶性的暴力事件。
  在中国社会转型时期,各种利益纷争不断。如果希望动用警力打压弱势群体,那么,最终的结果很可能是两败俱伤——公民失去生命,执政者失去信誉。《荆楚网》


  贵州“瓮安事件”叩问信息公开


  从事件的最初起因,到事后的各种传闻,再到新闻发布会上的追问,都暴露出了一个问题:信息不通畅。
  对这些传闻和猜疑,如果不去及时予以澄清、以正视听,难免令人将信将疑。人们接受信息的心理特点表明,面对一种信息传闻,人们大多是本着“宁可信其有”的原则。当相信这些属实时,普通民众都会感到震惊,更何况死者亲属。这便是传闻的杀伤力。在这次新闻发布会上,各方记者提问的依据正是这些传闻。可以说,对这些传闻的姑息是导致这次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
  知情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信息公开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在打造阳光政府、透明政府的理念下,如果还是习惯于捂盖子、护短处,习惯于对民众需要知道的信息不公布或只是走形式,习惯于对各种传闻存疑消息不说明、不澄清。那么,就不光是跟不上形势、成为时代的落伍者的问题了,还会掩盖矛盾、激化矛盾、升级矛盾。
  信息公开绝不仅仅是对有关文件、报告的全文发布,也不仅限于对工作情况的总结、说明。其本质和灵魂在于,及时把握民众的信息需求,把握民众的思想动态,坚持“民之所需我之所供”的原则,在第一时间发布有关信息,达到满足信息需求、解疑释惑、消除矛盾的效果。《人民时评》


  “背后有坏人”不是最终的答案


  在开始看到“6·28”事件的新闻时,我们都感到十分震惊;而当我们知道“6·28”事件的发生是因为“背后有坏人”后,我们都长长地松了一口气。这几乎是一个规律了。
  当“背后有坏人”的结论产生之后,首先松了一口气的是当地政府。第一,说明政府没有错误。如果是人民群众与政府之间产生矛盾,那么政府肯定也存在不足。但当查出“背后有坏人”后,政府就没错了,“坏人”反对政府当然不奇怪。第二,说明政府没责任。发生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政府本来应该有责任的。但是,由于是坏人挑动的,政府的责任也就卸掉了。第三,也有利于统一思想。既然是“背后坏人”挑起的事件,任何人都只能同仇敌忾,不能进行任何质疑了。
  但是,“背后有坏人”不是最终的答案。第一,即使“背后有坏人”是千真万确的,也并不能因此抹杀政府的责任,凡是黑恶势力都不是一天养成,都早已祸害一方,甚至都有保护伞。那么,政府平时都干什么去了?第二,黑恶势力几个人的能量为什么这么大?那么多老百姓为啥那么容易受黑恶势力的蒙蔽?
  人们常说,几条泥鳅翻不起大浪。同样道理,几个黑恶分子,也难以挑起那么多的人去对抗政府。正是因为社会矛盾长期积累,干部与群众的关系紧张,群众对政府部门的工作不满意,有时候一点小火星,就能激起人们心底的怨气和怒气,造成影响恶劣的社会事件。《大河报》

 

  基层“服务型”政府转型迫在眉睫


  现今,很多地方政府的职能偏重于经济建设,公共服务严重缺失,必然会导致干群关系的矛盾和必然会导致政府工作的失位。“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近年来各地干群矛盾比较尖锐的地方,往往都与开发区建设、城镇改造、建筑拆迁等有一定的联系。而近年来中央宏观调控,三令五申亦难以完全遏止的各地的盲目投资行为,都和地方政府角色的错位有密切的关系。政府的自身定位问题不解决,光抓干部的工作方法和态度,重管理轻服务,只能锯箭疗伤,难以治本。政府如何向服务型建设作一个漂亮的转身,已经是一个考验各级政府官员的必答题。《新华网评》


  每一个疑问都应该得到回答


  第三次尸检已经公布。法医专家给出的说法仍然相同,即李树芬是溺水而死、死前没有性交迹象,也没有搏斗的痕迹。然而,公安机关仍然必须查明,李树芬为什么会突然跳河自杀?她为什么没有在其他时间独自投河,恰恰选择在和这几个人一起外出时自尽?其中是否存在某些隐秘的内情?只有澄清了这些疑问,尸检结果才不会成为还原真相的孤证,人们才能了解到花季少女突然夭亡的心理原因与社会症结。无论对于渴望真相的李树芬家人来说,还是对所有关注事态进展的公众而言,这个求解过程都是非常必要的。《北京青年报》


  民生的背后是民权


  瓮安群体性事件背后真正的问题,在于民众对当地政府的不信、不满、不服,这是瓮安事件的必然性原因。
  构建和谐而具有建设性的政府与民众关系,必须真正关注民生。政府应当将当地人民物质和精神生活质量的提升、利益分配的公平、各种各样的民生需求等,作为日常管理的出发点和归宿。关注民生问题,当前最突出的就是要将民众的温饱、就业、治安、医疗卫生、最低保障等问题提上各级地方政府的首要议程。民生问题是构建和谐的政府与民众关系的底线,也是和谐社会的“底线”。如果底线失守,人们在内心的焦虑便会转化为对当地政府的失望、怀疑和不满。
  保障民生,为民众谋福祉,一直是中央高度关注的问题,为什么在一些地方却总是雷声大、雨点小?一个关键的因素在于在政府与公众关系上,民众的声音一直很弱,民众本来享有的权利并未得到充实,因此在政府的经济和社会管理活动中,在涉及到民众重大利益的问题上,他们并没有有效的发言权和控制权。换句话说,民生问题其实是一个民权问题。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之所以无视民生疾苦,甚至敢牺牲民众利益而追求自己或者特定利益团体的私利,就是看到了民众权利的虚弱。因此,保障民生,既需要党和政府自上而下的关注,更需要通过激活和充实民众的表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民众在日常生活中面对政府能“硬”起来,与政府展开理性与和平的交流沟通。《法制日报》
  稿源:黑龙江《党的生活》

(本文来源: 编辑:吴双建)
关键词: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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