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非常欣赏三鹿集团,这既是因为三鹿奶粉的市场占有率连续15年全国第一,也是因为通过媒体的报道,我觉得其产品质量可靠,企业有良心。可现在,我对三鹿很失望。
我对三鹿失望,固然是因其出现了严重的质量事故。据报道,目前发现因饮用三鹿奶粉,而致婴儿尿路结石的省市已有十多个,这些结石婴儿,病情基本相同,均只能靠导入输尿管来维持排泄功能。但我的失望,更多的是源于三鹿处理事故的态度。
掩盖事实。“结石婴儿”事件发生后,9月11日上午,面对媒体对三鹿奶粉的质疑,三鹿集团仍表示,“三鹿是奶粉行业品牌产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生产,产品质量合格,目前尚无证据显示这些婴儿是因为吃了三鹿奶粉而致病”。但在事实面前,三鹿集团不得不发出声明,称“自检发现部分批次三鹿婴幼儿奶粉受三聚氰胺污染,决定立即对2008年8月6日以前生产的三鹿婴幼儿奶粉全部召回”(9月12日《信息时报》)。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承认:“我们在这次事件发生之前,已在内部检测出了相关的问题,我们也就检测结果跟有关部门进行过汇报。”(9月13日《21世纪经济报道》)其实早在今年3月,就已经出现饮用三鹿奶粉致结石的婴儿,7月,就已经有人开始举报三鹿可能存在质量问题。可三鹿集团不但没有重视,给消费者一个交待,反而很巧合地“统一更换新包装”(9月12日南方网)。
混淆视听。面对甘肃省发现“结石婴儿”的报道,三鹿集团声称,“委托甘肃权威质检部门对三鹿奶粉的蛋白质含量等多项指标进行逐一检验,结果显示各项指标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因此三鹿奶粉质量是合格的”(9月12日《信息时报》)。可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郑重声明,“至今未曾接受过三鹿集团的委托检验”,“正在检验中的样品,是在调查中从流通领域抽取的”(9月12日新华网)。委托检验与抽样检验有着根本的不同,三鹿把抽样检验说成是委托检验,其用心昭然若揭。
转嫁责任。三鹿集团11日晚发布产品召回声明,称经公司自检发现2008年8月6日前出厂的部分批次三鹿婴幼儿奶粉受到三聚氰胺的污染,市场上大约有700吨。为对消费者负责,三鹿集团公司决定立即对2008年8月6日以前生产的三鹿婴幼儿奶粉全部召回(9月12日《西安晚报》)。但同时三鹿集团称,经公司自检发现二00八年八月六日前出厂的部分批次三鹿婴幼儿奶粉受到三聚氰胺的污染,系不法奶农向鲜奶添加三聚氰胺以提高蛋白质含量所致(9月12日中新网)。三鹿集团把责任推给奶农,怕是奶农们承担不起。
现在调查结论还没有得出,奶农向牛奶中加三聚氰胺的可能性不能排除。目前,食品中蛋白质含量,由“凯氏定氮法”测定。蛋白质的含氮量一般不超过30%,而三聚氰胺的分子式含氮量为66%左右。在植物蛋白粉和饲料中,每增加1个百分点的三聚氰胺,会使蛋白质测定含量虚涨4个多百分点,而其成本只有真实蛋白原料的1/5。为了使掺水奶的蛋白质含量达标,有的奶农可能往奶中加三聚氰胺。但即使如此,三鹿也不能将责任推给奶农,原因很简单,集团要对收上来的奶进行检验,不能发现掺了三聚氰胺的奶,只能说明三鹿的质量检验不合格。
出了问题,三鹿积极应对没有错,可应对的态度必须端正,掩盖事实、混淆视听、转嫁责任,都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铁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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