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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服刑工资照发,又岂一个“误发”了得

发布时间: 2008-11-03 17:52   来源:    进入电子报
  安徽省潜山县综合经济开发区原副主任曹晓明获刑入狱,职务被罢免了半年,竟然每月按时“拿”工资,直到10月30日记者将此事通报该县有关部门,这位贪官的工资才被叫停。(据11月3日《南方都市报》报道)
  公务员,虽然“贵”为县综合经济开发区副主任,难道就可以不办公?光名字一挂,就可工资照入卡的吗?如不是,是出差去了,是考察去了,是调研去了,还是退休了……,怎么也都有个说法的吧?
  这位综合经济开发区原副主任曹晓明,却是获刑入狱去了!职务也已被罢免了半年!
  这倒不禁叫人想起民国年间臭名昭著的大军阀张宗昌来。张学良先生在其《口述历史》(唐德刚撰写)里说:“他那个脑袋,花钱花得冤大头似的。”;看来也有人慷纳税人之慨,把纳税人慷的好似一个“冤大头”似的!张宗昌有个“闻名”之处:即“三不知”。哪“三不知”?“不知自己手下有多少兵,不知自己有多少钱,不知自己有多少个小老婆”;看来也有人似不知其有多少下属?——如副手多少?在不在职?
  然而,果真就如此吗?该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韩国文为什么会说“说我们完全不知道也讲不过去。”的呢?曹晓明获刑入狱,法院就没把判决书发到单位——人事部门依此除名?曹晓明职务早被罢免,当初又是怎么罢免的呢?曹晓明的职务已被罢免了半年,难道就一直没有人反映?为什么有干部把“举报电话”打到了报社?此前就没有把情况向有关领导反映?还是说反映不起作用?……此中恐怕大有可玩味处焉!
  韩国文说:“这确实是我们工作失误,我们对此要认真反思。”,并“表示将查看判决书上标明的判决日期,查明误发工资的金额,依法依规全额追缴。”。然而,这又岂是一个“误发”、“反思”、“追缴”即可了得的?!若然,岂不是成了桩“只赚不赔、至少保本”的好买卖?——不被揭露,就可含糊过去;被揭露了的话,也只是个“误发”、“反思”、“追缴”而已,乌纱照戴,高枕无忧。那岂不是以后就可“依葫芦画瓢”?此类“奇闻”大可层出而不穷?……
  有关部门,理应介入,深入调查,查明内情;如无特别内情,也至少当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尤其负有领导责任者责任,以儆效尤!以对广大纳税人有一个交代!
  稿源:荆楚网
  作者:于鸣默
(本文来源: 编辑:余宽宏)
关键词:于鸣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