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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费不公开,何谈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 2008-11-18 09:07   来源:    进入电子报
  近日,辽宁沈阳市民温洪祥向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和市政务公开办等部门递交了一份申请表,要求公开办公费、招待费等财务账目。沈阳市政务公开办相关负责人说,政府部门财务信息又极其敏感,难度极大,这个公开可能不会一蹴而就,结果可能不会太乐观。(11月17日《人民日报》)
  看来,作为律师的温洪祥这一次是要“动真格的了”,也许有人会说他想成为第二个郝劲松,做一个“法律斗士”并借机以炒作自己,但是,即使是温洪祥真的想让自己“出名”,但确实也做到了一个法律人士所应该做到的事了——向政府“讨个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今年5月1日实施以来,并没有起到意想中的效果,究其原因,还在于牵扯到的利害关系甚多。但任何一个法律、法规从出台到真正地成为政府生活的一部分都要经过一个过程,温洪祥无疑正在努力想让我们的“政府信息公开”早日能贯彻落实。也正如温洪祥所说,“政府的财政收入来源于纳税人,作为一名公民和纳税人,有权利知道每一笔钱是如何花掉的。”于是,温洪祥做出了惊人的一步:向沈阳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和市政务公开办等部门都递交了一份申请表,要求公开办公费、招待费等财务账目。
  温洪祥得到的答复是:政府部门财务信息又极其敏感,难度极大,结果可能不会太乐观。对于这样的结果,相信温洪祥也是早有预料的,如果此事是“一蹴而成”,反而又体现不出温洪祥存在的价值了。但是,笔者确有一点疑问:办公费、招待费尚难以公布,政务信息的全公开岂不成了永远也不可能实现的“天方夜谭”了?
  由于历史和体制的原因,人民群众对于政府的监督似乎一直是“喊声大于行动”的,而温洪祥正是按照正常的程序来让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一步一步走向真正的落实。
  让政府公开自己的花销的确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这就相当于一个妻子问及丈夫的钱都花在什么地方了。但这又是我国监督制度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通常来说,对于政府的监督来自于人大、政协、纪委等部门,又来自于无党派人士和人民群众对于党和政府的监督。可见,人民群众对于政府的监督仍然是我国监督制度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人民群众对于政府的“办公费”和“招待费”是有知情权的,如果政府不公开这些,却已经不再只是一个简单的行政问题了,它不公涉及到了法律,更涉及了了制度和民主的建设。
  所以,温洪祥挑战的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招待费”和“办公费”问题,所以为人民争取更多的权利,为民主化建设争取更多的时间。而一个政府却连这两个费都不敢公开的话,“政府信息”将永远是一句空话,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也终将成为一个无足轻重的摆设。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王传涛
(本文来源: 编辑:余宽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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