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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健康的竞争意识才有健康的人格

发布时间: 2008-10-24 15:43   来源:    进入电子报

  “春暖花开,武汉市的小学陆续开展了校园春季运动会。记者在走访中却发现,运动会鲜见竞技项目的‘芳容’。”尤其是中跑、长跑这些需要拼搏精神的项目,在有的学校竟无人问津。“为了让更多的学生参与进来,学校只好以展示活动来替代田赛和径赛。”(见《楚天金报》2008年4月14日第20版,《小学运动会少了竞争味》)
  为什么充满挑战与竞争的运动会成了“展示会”?究其因,不是因为孩子缺乏参与意识,也不是因为孩子缺乏竞争意识,而是因为“家长担心孩子受伤”,千方百计阻止孩子参赛!有的家长甚至对运动会上出现的竞争场面冷嘲热讽!
  真不知道这些怜子心切的家长究竟是如何理解“健康成长”这几个字的,也不知道这些家长何以对“竞争意识”如此淡漠!我国体育教育之父、也是中国奥运之父的张伯苓说:“教育里没有了体育,教育就不完全。”他甚至认为,“不懂体育的,不应该当校长。”他曾大声疾呼:“强我种族,体育为先。”体育可以培养人的合作意识、平等意识与健康的竞争意识,一句话,体育与人格教育息息相关。
  之所以说体育竞技可以培养人健康的竞争意识,是因为这种竞争是建立在合作的基础上,是因为这种竞争是开放的,是在阳光下进行的,体现了公平公正精神!
  也许有人说,竞争带来了孩子之间的差距,竞争使孩子间有了冠军、亚军、季军的区别,竞争造成了孩子之间的“不平等”,而这种运动场上的“不平等”,会严重地损伤孩子的自尊心。这种“私心杂念”大可不必!因自己不如他人而伤了自尊,这种自尊是不健康的自尊!缺乏竞争意识的自尊是无法维系的“一厢情愿”!只有勇敢地去竞争,且勇敢而坦然地接受自己与他人的差别,然后奋起直追,才能真正拥有自尊。由此建立的自尊才是健康的自尊,有了健康的自尊,方有健康的人格!
  至于“担心孩子受伤”而不让孩子到运动场上竞争拼搏,更显示了我们家长的短视与狭隘。要想让孩子“不受伤”,最好的办法,是从强化校园运动强化校园竞技始。因为校园运动、校园竞技,相对而言,正是在有着很佳的保护机制下进行的。
  运动场上,可以培养孩子健康的体魄,可以让校园少见些胖墩,少些近视,可以有效阻止成年人疾病低龄化趋势;运动场上,更可以培养孩子健康的竞争意识,培养孩子积极乐观进取的健康人格!

  
作者:鲍风

稿源:荆楚网

(本文来源: 编辑:许应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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