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日上午,兴化市市民张云因该享受到的优惠政策没有享受到位,到市政府“反映问题”,结果门卫见“事情不大”,拒绝让其入内,双方发生争执,后来传达室数个门卫一拥而上,将张云摁倒在地殴打,造成其多个部位受伤。事发后,该市信访局领导代表兴化市政府,向张云进行了道歉,并对当事门卫(保安)进行了教育。(《扬子晚报》1月10日)
市民有问题要向政府反映,本是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然而,对兴化市政府门卫那伙人来说,却是政府不用管的“小事”。正因如此,市民张云才被拒之门外,并有理由被门卫群起殴打。虽然事后,该市信访局一副局长代表市政府向受害人道了歉,但我想此事远未了结。我要问的是,门卫凭什么有打人的权力?又是谁赋予了他打人的权力?
正如门卫所言,张云反映的是“小事”,而“政府只管大事,不管小事”,那我就不明白,什么样的事是大事,什么样的事才算是小事?
“大事、小事”虽然出自门卫之口,但它同时也折射出政府的执政理念和民生情怀。政府大院的门卫是什么?果真是“看家狗”吗?绝对不是。我深信政府大院的门卫也不会是这样的素质的。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政府大院的门卫在面对市民反映问题的时候,却仗着政府的权力,视市民的意见而不顾,以“政府管大事”为依托,利用政府的权力欺压市民而已。张云,一个普通的市民,有问题向政府反映还有错吗?可我们的门卫同志,却把市民反映的问题认为是“小事”,而把他拒之门外。单凭这一点,就有点令人匪夷所思。
我想,门卫之所以这样做,还是有他的苦衷的。门卫毕竟是门卫,是政府权力之下的门卫,政府有所言,门卫还敢不听吗?
我不会责怪门卫,它的职能本该如此。我要怪的是,我们政府的权力是何产生的?是不是人民给予的权力?如果不是,那可以理解。如果是,那这样做就太不应该了。门卫给政府守门,它发出的是政府的声音。正因为是政府给他们的权力,所以他们才敢这样对待一个普通的市民。
按理说,作为人民的政府,应该不会这样做,至少不该这样对待一个反映问题的普通市民。
结果,还是这样做了,虽然只是于门卫而言。但门卫毕竟把反映问题的人打伤了,这一点,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毕竟,门卫是代表政府发出的声音。
稿源:荆楚网
作者:黄建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