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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规定初显威力 十大维权案例汽车退换占三席

发布时间:2014-03-11 07:07:00来源:SRC-13

  湖北日报讯 (记者甘勇、方珞、雷闯、通讯员罗申华)昨日,省消费者委员会发布2013年消费者投诉分析报告,并公布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其中汽车退换维权占据三席。

  去年10月,武汉消费者张先生投诉,他于7月在武汉世纪沪通店购买了大众途观1.4T蓝驱家用轿车,不到5天该车出现制动助力系统失效的故障代码等问题。经厂家和4S店维修,故障无法排除。经过协调,张先生获得全额退款,并获得务工费、交通费等6000元补偿。

  另外两个案例分别是,奥迪Q7汽车方向盘抖动,4S店全额退款给消费者万某;梅赛德斯奔驰轿车发动机抖动不能正常工作,汽车销售公司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轿车。

  省消委投诉监督部主任蔡浩说,去年10月1日汽车“三包”规定实施以来,汽车投诉更加集中。发布这三个案例,目的是提醒消费者,按照“三包”规定,汽车不仅可以修,还可以退换。

  去年12月,省质监局成立省家用汽车“三包”责任争议第三方调解中心。该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临近“3·15”,接到的投诉明显增加。目前,100多件投诉中,40%可以适用“三包”规定,另外60%是在“三包”实施之前购买的车辆,一般建议争议双方参照“三包”规定解决问题。

  “在汽车‘三包’出台之前,消委按照《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曾协调过退换车辆,但效率低下、成功率低。”蔡浩说,“去年10月三包规定实施后,协调效率明显提高,消费者退换汽车的案例也增多。”

  武汉康顺华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钟志军表示,汽车“三包”对经销商和消费者都有利,因为换车和退车有法可依,可避免双方争执。作为汽车销售经营者,严格执行三包规定,也有利于提升客户满意度,维护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