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网讯(全媒体记者汤炜玮、通讯员周晶晶)10月21日,从武汉市检察院获悉,该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充分肯定。
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武汉市检察机关被列入试点单位。民事公益诉讼试点范围为环境污染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行政公益诉讼的试点范围为环境与资源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国有资产保护领域,旨在保护国家和社会公益,促进依法行政。
为期2年试点间,武汉市检察机关提前40天、超额40%完成高检院和省院确立的试点目标任务,在全省率先完成试点地区提起公益诉讼全覆盖,是全省试点领域最全面、办案类型最丰富的单位,各项办案数据均居全省首位。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认为,武汉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质量高,诉讼案卷扎实,试点工作效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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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网讯(全媒体记者汤炜玮 通讯员周晶晶、俞俊赟)在全省率先完成试点地区提起公益诉讼全覆盖,且是全省试点领域最全面、办案类型最丰富的,各项办案数据均居全省首位。
武汉市检察机关是如何做到的?记者前往探访。
精准化摸排线索
去年5月,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在排查该院过往办理的贪污贿赂案件时,发现一线索:2011年4月,该区某铁塔镀锌公司未经批准,违法占用集体土地建厂房。国土部门虽对其作出处罚,责令其限期拆除但该公司未履行,国土部门也没有依法督促。经过诉前程序仍无果,去年底,江岸区检察院以国土部门怠于履职行为违法为由,将其诉至法院。
武汉检察机关利用“两法衔接”平台,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摸排,对违法犯罪行为是否侵害公共利益,进行关联调查。针对武汉江河湖泊多的特点,围绕水污染和生态保护开展调查走访找线索;从新闻媒体民生关注问题中获取案件线索。
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武汉检察机关共摸排公益诉讼线索318件。
最严标准提起诉讼
2015年7月,江夏区检察院检察官从一档“电视问政”中,发现辖区某企业擅自倾倒工业固体废物线索。该院检察官结合人大代表的投诉和群众举报,立即前往查阅环保部门行政处罚案卷,并对涉案公司进行实地调查,办案人员来到深达20余米的固体废物填满坑实地勘察,联系技术部门现场拍照,帮助收集、固定证据。为证实涉案企业的倾倒、填埋行为对公共环境造成“实际损害”,区院在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测的同时,委托大学专业机构检测。
公益诉讼试点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7件,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97件,起诉21件,宣判17件。
“独门秘籍”指导办案
在指导各基层院对公益诉讼案件调查取证过程中,武汉市检察院摸索出一套“独门秘籍”——证据固定“四步审查法”,即在调查中紧扣侵害公益事实已发生、明确履职责任主体、行政机关违法事实、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损四个要件,组织相关证据。
在调查核实履职主体时,重点审查调查对象的职权范围,是否属独立法人,避免在公益诉讼提出时错列被告;在核实行政机关违法事实时,通过调查询问、实地勘察、调阅执法档案、专家咨询、委托鉴定等方式,组织相关证据。
同时,武汉市检察院将已调查成案的案件予以类型化分析,汇总相关领域的法律规定并将其整理成册,及时将成案的办案文书向各区院通报、交流,指导其他区院类似案件的办理,通过整合办案成果,实行信息资源共享。
(作者: 编辑:杨柳)